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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 有机过氧化物【作废】

标 准 号: GB 20591-2006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四川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等
发布日期: 2006-10-24
实施日期: 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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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09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有机过氧化物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和指导、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有机过氧化物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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