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T 4456-199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和GB/T 12025-1989《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低密度聚乙烯、线形低密度聚乙烯、中密度聚乙烯、高密度聚乙烯等树脂及以上树脂共混为主要原料,用吹塑法生产的直接包装用和复合膜基材用薄膜。
本标准与GB/T 4456-1996《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和GB/T 12025-1989《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产品分类增加了PE-MD薄膜及相应的技术指标;
———4.4“卫生性能”增加了对添加剂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4.5“其他性能”,指标由供需双方协商;
———5.6.1拉伸性能按GB/T 1040.3-2006规定,将试样改为“2型,宽度为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