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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防护应急系统的设置

标 准 号: HG/T 20570.14-1995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化学工业部
起草单位: 上海医药设计院
发布日期: 1996-05-02
实施日期: 1996-03-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31日
内容摘要

     化工厂、石油化工厂的人身防护应急系统包括安全喷淋洗眼、防护面罩、应急氧气呼吸系统、专用药剂、机械损伤保护等,本规定只对安全喷淋器和安全洗眼器的设置作出规定。
     具人对人体有灼伤(俗称腐蚀),对人体皮肤(包括粘膜和眼睛)有刺激、渗透,容易被皮肤组织吸收而损害内部器官组织(俗称有毒)的化学品的化工装置,要设置应急喷淋洗眼器(习惯称安全喷淋洗眼器)的人身防护应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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