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建设规范

标 准 号: SN/T 5291-202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海关、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 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21-11-22
实施日期: 2022-06-01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22年01月19日
内容摘要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放射性检测实验室的建设。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