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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危险货物分类试验方法 第16部分:硝酸盐类物质

标 准 号: SN/T 1828.16-2019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关
发布日期: 2019-10-25
实施日期: 20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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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年10月19日
内容摘要

SN/T2818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物质危险货物的试验要求、试验和类别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固态无机硝酸盐类物质(硝酸铵除外)危险货物的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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