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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基本规则 第1部分:原形符号的生成

标 准 号: GB/T 5465.11-2007
替代情况: 替代 GB/T5465.1-1996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发布日期: 2007-04-13
实施日期: 2008-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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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8月23日
内容摘要

GB/T 5465.1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原形符号的形成原则和指南以及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应用。
GB/T 5465.1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的原形符号的主要形成原则。根据圆形符号所要表达的含义,本部分不但包含其形状和尺寸的设计规则,而且包含相关文字的起草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用途的图形符号:
——标识设备或其组成部分(如控制器或显示器);
——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如开、关、告警);
——标示连接(如端子、接头);
——提供包装信息(如包装物的标识、装卸说明);
——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如使用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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