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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4部分:电厂化学

标 准 号: DL/T 5190.4-2004
替代情况: 替代 DLJ 58-1981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河南电力建设调试所和河南电力建设一公司
发布日期: 2004-03-09
实施日期: 200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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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2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水处理及制氢设备的保管、施工、验收、启动及基建阶段化学监督工作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200MW及以上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火力发电厂。汽轮发电机组容量小于200MW 的新建、扩建和改建火力发电厂,以及采用与本标准类似设备的废水处理设施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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