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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册 装载机

标 准 号: DLJS 2-3-198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水利部基本建设总局、电力工业部水力发电建设总局
起草单位:
发布日期: 1981-08-06
实施日期: 1981-08-06
点 击 数:
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3日
内容摘要

      操作人员须经体格检查和专门技术培训,了解机械性能、构造和保养规程,熟悉操作方法,并经考试合格,持有驾驶执照,方可单独操作。学习人员只有在司机的指导下,才许可操作。
      严禁酒后操作,严禁精神失常的人操作。
      轮胎式装载机必须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及《汽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条文。
      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扎好工作服,女同志须把头发扎在帽子里。
      装载机装有报警蜂鸣装置。在行驶或作业中蜂鸣器“鸣叫”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发动机刚起动时的“鸣叫”为正常情况)。

如需帮助,请联系我们。联系电话400-6018-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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