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输电系统和配电系统中使用晶闸管的静止无功补偿装置(以下简称“SVC”)控制系统的设计。SVC 可应用于 6kV 及以上电力系统,其中晶闸管控制的支路可直接挂接于 6~66(63)kV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SVC控制系统的设计原则,对SVC控制系统的调节、监控、保护和触发系统的通用技术条件、功能和性能提出了基本要求。
本标准主要是针对晶闸管控制电抗器(TCR)型和晶闸管投切电容器(TSC)型SVC编制,适当兼顾晶闸管投切电抗器(TSR)型SVC的某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