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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第2部分:架空电力线路【作废】

标 准 号: DL 5009.2-2004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建设安全技术分委会
发布日期: 2004-12-14
实施日期: 200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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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16日
内容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为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应遵守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应采取的措施。
      本部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35kV - 63kV及750kV架空电力线路的施工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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