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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爆灯具安全要求

标 准 号: QB 1417-1991
替代情况:
发布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起草单位: 上海市照明灯具研究所
发布日期: 1991-12-31
实施日期: 199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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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0年09月26日
内容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防爆灯具(以下简称灯具)的术语、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质量评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以白炽灯、卤钨灯、荧光灯泡(包括紧凑型荧光灯)、高压汞灯和高压钠灯为光源的防爆灯具。
  除高压汞灯和高压钠灯外、其他高强度放电灯应对其内部放电元素加以分析,经防爆检验部门试验和认可后方可采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低压钠灯为光源的防爆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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