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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产品技术要求 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

标 准 号: HJ/T 287-2006
替代情况: 替代 HBC 31-2004
发布单位: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北京朝阳京华锅炉厂等
发布日期: 2006-07-28
实施日期: 200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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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1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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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目 次
前言 ⋯⋯⋯⋯⋯⋯⋯⋯⋯⋯⋯⋯⋯⋯⋯⋯⋯⋯⋯⋯⋯⋯⋯⋯⋯⋯⋯⋯⋯⋯⋯⋯⋯⋯⋯ Ⅱ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要求⋯⋯⋯⋯⋯⋯⋯⋯⋯⋯⋯⋯⋯⋯⋯⋯⋯⋯⋯⋯⋯⋯⋯⋯⋯⋯⋯⋯⋯⋯⋯⋯⋯⋯⋯ 2
5 检验规则⋯⋯⋯⋯⋯⋯⋯⋯⋯⋯⋯⋯⋯⋯⋯⋯⋯⋯⋯⋯⋯⋯⋯⋯⋯⋯⋯⋯⋯⋯⋯⋯⋯ 3
6 测试分析方法⋯⋯⋯⋯⋯⋯⋯⋯⋯⋯⋯⋯⋯⋯⋯⋯⋯⋯⋯⋯⋯⋯⋯⋯⋯⋯⋯⋯⋯⋯⋯ 4
7 标志、包装和储运⋯⋯⋯⋯⋯⋯⋯⋯⋯⋯⋯⋯⋯⋯⋯⋯⋯⋯⋯⋯⋯⋯⋯⋯⋯⋯⋯⋯⋯ 4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的技术要求,制
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的锅炉正平衡、排烟温度、过量空气系数、噪声等技
术性能及烟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浓度等环境保护指标要求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锅炉炉窑脱硫除尘委员会)、北京朝阳京华
锅炉厂、上海三浦锅炉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年7 月28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6 年9 月15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HBC31-2004)。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型燃油燃气锅炉的标准、检验规则和测试分析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功率不大于45.5MW(≤65t/h),燃用轻柴油或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配备燃烧器的燃油燃气工业锅炉和生活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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