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人体皮肤与机器或工件热表面接触时发生烫伤的烫伤阈值,描述了用于防止皮肤烫伤的热表面温度限值的确定方法。
本文件未规定特定机器或工件的热表面温度限值,未给出防止疼痛的数据。
本文件适用于接触过程中表面温度基本保持不变(见4.1)且接触时间不小于0.5 s的接触。
本文件不适用于大约全身皮肤10%及以上的大面积皮肤和热表面接触的情况。
本文件也不适用于超过头部皮肤10%的接触,或导致面部重要部位烫伤的接触。
注:在某些情况下,接触热表面的结果可能更严重,例如:
——造成呼吸道不畅的烫伤;
——全身皮肤10%及以上的大面积烫伤可能因体液损失而损伤循环系统;
——头部或全身大比例的受热,即使在没有烫伤的情况下,可能引起不能接受的热应激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