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的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要求,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采购管理部门的职责、供应商的评定与管理、采购的管理及采购产品的验证。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及直属公司采购部门的采购管理工作。
3 职责
3.1 采购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采购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供应商HSE能力的评价与监控。
3.2 直属公司供应站负责物资需求计划的上报,物资到货的接收、验民、委托复验、入库、保管、发放。
4 程序内容
4.1 供应商的评定与监控
4.1.1 调查供应商基本情况,建立供应商管理档案,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每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4.1.2 重要物资供应商应考查其生产能力、经营范围、历史信誉及有关证实材料等情况。
4.1.3 健全供应商网络目录,实行年度复查制,对供应商的评定每年进行一次,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部对各部门和直属公司提出的有问题的供应商,经核实情况属实,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撤消其档案。
4.1.4 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和售后服务作为采购部评定合格供应商的重要条件之一。
4.1.5 对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出现健康、安全、环境等方面问题时,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撤消其档案。
4.2 采购的管理
4.2.1 采购部负责公司所有外购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所采购的各类物资要在合格的供应商或厂家范围内采购,所采购的物资要保证生产进度,保证质量,各种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4.2.2 直属公司供应站负责物资需求计划的编报、物资接运、验收入库及出库。
4.2.2.1 物资到到货时,各直属公司供应站或使用单位要认真验收,对不同的物资 采取不同的验收方法。对按规定须经复验合格使用的物资,必须经复验合格后方可发放,到货必须填写《物资到货记录》。
4.2.2.2 对验由时发现存在的质量问题的物资,各直属公司供应站使用单位应及时通知采购部协调处理,并做好记录。
4.2.3 外部工程物资采购由采购部负责,或由采购部指定人员负责;采购计划由对外项目部或施工单位编制。
4.2.4 由甲方供料的项目,由各施工单位自行组织领料。
4.2.5 采购部根据直属公司及各部门的《物资需用计划表》填写《接受材料计划登记表》下发给主管计划员,计划员平衡库存后,按照框架贸易采购、比质比价采购或招标采购的程序填写《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决策表》和《物资采购审批表》,或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经采购部长和主管经理批准后,实施采购。
4.2.6 对与健康、安全与环境有关的物资,在采购合同中应就相关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4.3 采购产品的验证
4.3.1 采购部对所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4.3.2 直属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对入库物资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做好发料记录,达到可追溯的目的,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坚决不予入库;对出库物资质量不合格的,报采购部协调解决或退货处理。
4.3.3 对现场安装调试后才能发现质量问题的物资,采购部和项目管理部等部门到现场观察调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4.3.4 劳动保护用品由采购部按计划及规定质量标准在合格供应商处采购,并组织直属公司采购管理部门办理入库工作。
4.4 本程序未明确规定的问题按工程发[2003]1号《关于下发<大庆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大庆石油化工工程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5 相关文件
HSE03-3.5.1--01—2003《大庆石油化工工程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
HSE04-3.5.1--01--2003《大庆石油化工工程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
HSE02-3.6--2003《HSE信息交流与协商管理程序》
6 记录
HSE04-3.5.1--01--2003《合格供应商名录》
HSE04-3.5.1--02—2003《物资需用计划表》
HSE04-3.5.1--03--2003《接受材料计划登记表》
HSE04-3.5.1--04--2003《物资采购比质比价决策表》
HSE04-3.5.1--05--2003《物资采购审批表》
HSE04-3.5.1--06--2003《供应商评定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