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HSE&6S风险分级
1、安全风险分级
2、环境风险分级
环境因素分为:一般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
其中,重要环境因素按照以下原则判断:
a. 采取是非判断法,用“是”或“否”判断是否为重要环境因素。
b.“是非判断法”评价遵循的原则(评价依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1)法律、法规所禁止或违法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环境因素应为重要环境因素;(输出类)
(2)超标排放、接近排放标准及具有潜在超标的可能应列为重要环境因素;(输出类)
(3)环境影响严重程度明显或影响范围大的;(输出类)
(4)国家危险品名录中规定的;(输出类)
(5)异常或紧急状态下的潜在重要环境因素,如:化学品大量泄漏、仓库的起火、变电设备和电器设备的起火、天然气的泄漏与着火、环戊烷和异丁烷的泄漏与着火、制冷剂的泄漏、油品的起火等,以上应列为重要环境因素;(输出类)
(6)相关方有严重抱怨或投诉的;(输出类)
(7)公司运营目标中相关的环境要求;(输出类)
(8)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输入类);
(8)可回收利用的废弃物,如:废铜、废铁、废纸箱等(输入类);
(9)相关方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应为重要环境因素(输入类)
(10)环境因素目前没有有效的控制措施、或措施不完善,也应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二、HSE&6S风险管理
a. 对于识别出的健康、安全风险:
降低风险,实施预防和保护措施的优先顺序, 策划风险控制时要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预防和保护措施;
1、消除:消除危害/风险;
2、替代:使用更加环保、节能的工艺、技术、设备替代;
3、工程控制措施:通过工程措施或组织措施从源头控制危害/风险;
4、标识、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张贴警示标志,警告风险,制订作业制度,包括制定管理性的控制措施来消弱危害/风险的影响;
5、PPE:采取上述方法仍然不能控制残余危害/风险时,应积极有效地采用个体防护措施。
对于各层次的重大不可接受风险,按以上原则制定合理控制措施,应验证其有效性。方式如下:
a.工程技术措施:跟踪实施情况与效果,验证是否有效?
b.管理措施:跟踪管理实施落地情况,验证有效性。
c.总体应与上一年度风险分级评价结果,定量对比分析验证。
b. 对于识别出的环境因素:
经过环境因素识别,应将初步确定的环境因素进行适当的整理、分类、汇总和记录,并根据环境因素的复杂程度来编制环境因素清单,并组织对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
按环境因素评价结果,评定优先控制次序。列为第一级优先控制的重要环境因素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或编制控制程序对其进行控制。应当注意:如果某一环境因素不符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或当外部相关方关注的,也应列为第一级优先控制重要环境因素。
鼓励主动进行环境改善活动,主动进行的环境改善活动可纳入环境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