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无论是商品住宅小区还是单位住房的屋面,通常建设成可上人屋面,这样既有利于消防工作,也为顶层住户开拓了活动空间,更有利于顶层住房的销售和分配。但顶层住户入住后,多在屋面随意改、加建附属构筑物和全面绿化,如建设结构简单而装修却豪华的住房、休闲亭阁、养鱼池、草坪、花台,甚至秋千等游乐设施。改、加建如果处置得当,则提高了住户的生活质量;处置失当,则可能给房屋结构留下安全隐患,或影响正常使用,严重者则可能影响临近其他住户的安全。
很多省市及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屋顶附属构筑物的建设出台了管理条例,对改、加建附属构筑物作了若干限制性规定。这些政策或规定,具体执行起来难度较大,听之任之的情况仍大量存在。本文列举数例,说明随意改、加建附属构筑物及大量填土绿化,安全隐患极为严重。
1.超加荷载对屋面建筑结构的危害
(1)四川省某单位在综合楼楼顶屋面上,沿女儿墙堆置0.5m厚的粘土,用于栽培葡萄等植物。潮湿的粘土自重高达20kN/m3,局部屋面荷载增加约10kN/m3,远远超过设计允许值,导致顶层圈梁兼过梁开裂,部分屋盖构件挠度增大并出现结构性受力裂缝,不得不采取减荷与加固措施。不仅危及住户安全,也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四川省某局一顶层住户,在屋面上设置水深约0.4~0.5m的养鱼池,屋盖荷载由此增加4~5kN/m3,超过了设计允许荷载,给建筑结构带来了安全隐患。
(3)某商品住宅小区的顶层住户,在屋面上堆置粘土种植屋面,粘土厚度约0.15m,在含水饱和情况下的新增加荷载约2.5~3.0kN/m3,亦超过了设计允许值。
2.随意加层对建筑、构筑物的危害
成都市某新建住宅小区内,多数顶层住户未经设计同意,在屋顶上自行加建一层房屋,内外装修标准较高,但结构处置方案严重失误:第一,原七层建筑改为八层,超过了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关于7度抗震设防区对多层砖房屋关于总层数和总高度的限值;第二,使用非承重炉渣空心砌块和大块多孔砖(或多孔砖)混合砌筑承重墙体,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和《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1998)的有关规定;第三,加层房屋的结构构造措施不满足GBJ11—89和GBJ3—88的要求,如未设构造柱、未增设圈梁等。这些加层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加层房屋发生局部倒塌,将层层击穿预制空心板,后果不堪设想。
3.建超高分户隔墙的危害
四川省某局一栋新建宿舍楼,一顶层住户在屋面上自行砌筑一道分户隔墙,高3.2m,墙体材料为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厚190mm,四周与原有建筑没有采取任何拉结措施。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J3—88)规定,该墙的允许高厚比[β]值为31.2;而设计高厚比β值为33.1,大于允许高厚比[β]值,不满足GBJ3—88要求。同时,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规定“附属的结构构件,应与主体结构有可靠的连接或锚固,避免倒塌伤人或砸坏重要设备”。由此可见,该墙亦不满足抗震要求。
4.改建蓄水屋面和种植屋面的防水问题
近年来,笔者多次遇到住户自行改建原屋面为蓄水屋面和种植屋面的情况,这不仅使新增荷载大大超过了设计允许值,还破坏了原屋面的防水层,使屋面水在隔热层中聚集并流动,遇到结构层的薄弱处(如预制板缝、砖隔墙)后渗漏,导致不仅雨天,而且晴天室内也漏水,甚至引发了邻里间的纠纷。
关于蓄水屋面,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规定:“蓄水屋面的所有孔洞应当预留,不得后凿。所设置的给水管、排水管和溢水管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装完毕”;蓄水屋面需要采用防水混凝土,且“应一次浇注完毕,不得留施工缝,立面与平面的防水层应同时做好”。普通住户在原设计为非蓄水的屋面上,自行改建为蓄水屋面,发生渗漏水现象当然不足为奇。
关于种植屋面,现行国家标准GB50207—94规定:(1)种植屋面挡土墙施工时,留设的泄水孔位置应准确,并不得堵塞。(2)应做防水层。(3)种植覆盖层的施工应避免破坏防水层;覆盖材料的厚度、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住户自行改建种植屋面,很难达到这三条要求,隐患自然不少。
还有,有的住户还在屋面上放置固定的休闲健身器材及秋千等游乐设施。对此,国标GB50207—94规定:“设施下部的防水层应做附加防水层,必要时应在其上浇注细石混凝土,其厚度大于60mm”;该项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后加设施破坏原防水层,住户不了解此规定,擅自增加设施,极易造成破坏原防水层、导致漏水的后果。
目前,住户自行改、加建屋顶附属物似乎已形成一种时尚或潮流,大有不可阻挡之势,而一些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或单位的管理条例,多以限制性条文为主,且执行不力,疏于检查和监督,以致留下结构安全隐患或顶层漏水,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还可能导致社会问题。笔者建议有关部门采取积极引导措施,从设计阶段全面考虑结构构造、超加荷载、增加设施、屋面防水、顶层绿化等问题;目前已有了不少成功范例可资借鉴,如设置铝合金框玻璃休息厅、不锈钢分户栏杆、点缀葡萄架、盆景、爬山虎等等。同时,房屋业主在改、加建附属构筑物和绿化的施工过程中,应选用有资质的单位,并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技术规范中的相关条文,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出现的隐患,确保结构安全、使用安全。 (陶琨 侯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