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程概况
我合同段起圪桩号为K24+260~K27+500,全长共3.24km;合同段金额为1.59亿元;主要工程量有大桥947.3米/2座,涵洞200.18米/5座,隧道1809米/2道,路基挖方670329.68m3,填方235116.13m3,防护砌石18514.55m3。
本合同段有整体式和分离式两种路基断面形式。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米,其中:行车道2×7.5米,硬路肩2.5米(包含右侧路缘带0.5米),土路肩0.75米,中央分隔带2.0米,左侧路缘带0.5米;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25米,其中:行车道2×3.75米,右侧硬路肩2.5米(包含右侧路缘带0.5米),土路肩0.75米,左侧硬路肩0.75米(包含左侧路缘带0.75米)。
二、 施工准备工作
开工前,全面熟悉、核对设计文件,认真勘察施工现场了解地质状况。首先对土石
的工程分级与类别按规范进行鉴定,根据地质情况及爆破区周围环境条件确定,按浅眼松动控制爆破设计,边坡采用预裂爆破,以确保边坡坡面平顺,尽量避免扰动和损坏边坡岩体。对于软石或强风化石,能用机械直接开挖的均用机械开挖。施工时排水先行,后施工路基本体。先测量出路堑的边线、中线,在路堑顶两侧每5米设一固定桩。施工一段,成型一段并在施工中随时检查开挖坡度,严防超、欠挖。
三、 石方爆破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注意事项
平整工作面 孔位放线 钻孔 孔位检查 装药
填塞 网络连接 安全警戒 发令起爆
爆破后检查 解除警戒
附石方爆破工艺流程图
3.1平整工作面:施工前首先放出路堑边坡开挖线,并进行清理场地浮土、植被等。平整工作面采用风钻打眼,浅孔爆破推土机整平,台阶宽度以满足钻机安全作业、移动自如,并能按设计方向钻凿炮孔。
3.2孔位放线:根据设计图测量放出孔位,从台阶边缘开始布孔,为确保钻机安全作业,边孔与台阶边缘要保留一定的距离。炮孔要避免布置在松散岩层、节理发育或岩性变化大的岩石上。如果遇到这些情况时候,可以调整孔位。调整孔位时,要注意抵抗线、排距和孔距之间的相互关系。
3.3钻孔:钻孔要严格掌握“孔深、方向和倾斜角度”三大要素,根据“先难后易,
先边后中,先前后后”的原则。钻机移位时,要保证好成孔和孔位标记,钻孔结束后应及时将岩粉吹除干净,保证炮孔设计深度。
3.4孔位检查:装药之前,要对各个孔的深度和孔壁进行检查。孔深用测绳系上重锤测量,孔壁检查用长炮棍插入孔内检查堵塞是否,检查测量时候一定要做记录。孔深的实测最小抵抗线数值与设计数值不符或发现有新的地质构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算药量或调整装药结构。对装药量必须进行检查。检验误差标准:孔深为±0.5m,露天孔距和排距为±0.3m。如发现孔深不够,孔数不足,堵孔和透孔,必须进行补贴、补孔、清孔和堵塞孔。
3.5装药:装药为手工操作,可采用连续柱状装药、间隔装药结构。齐装药量、药包位置按设计要求。炸药可采用大直径包装硝铵类炸药。当炮孔中有水时,应将水排出干净,否则应改用防水炸药。孔中装的药要定量定位,防止卡孔。用人力搬运炸药时,每人每次搬运量不超过一箱,搬运工人行进中,应保持1m以上的间距,上下坡时应保持5m的间距。起爆体、起爆药包或已连接好的起爆雷管,只准爆破员携带运送。装药时严禁将起爆药包或敏感度较高的炸药包向下抛掷,起爆药包装入后,不准向下投掷炸药卷。装药若发生卡塞时,在雷管和起爆药品放入以前,可用铜质或金属长杆处理,按严禁强烈冲击炸药。照明线必须绝缘良好,灯泡应安装保护罩,从运入带有电雷管的起爆药包或起爆体时开始,必须停电,采用蓄电池灯、安全灯或绝缘的手电筒照明。
3.6堵塞:必须保证堵塞的密实度和堵塞的质量,以免造成爆炸气体往上逸出而影响爆破效果和产生飞石。良好的堵塞既可以提高爆破效果又可减少有害气体的产生。堵塞材料选用石屑粉末、细砂土获粘质土,在堵塞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电爆线路,应设专人检查电路及量测电阻值,做到随堵塞随量测,随保护。堵塞时,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不得将雷管的脚线、导火线或导爆管拉得过紧和被堵塞损坏,堵塞时对紧贴起爆药卷的堵塞物不要捣压以防振动雷官引起爆炸,其余的堵塞物要轻轻捣实,但要防止捣坏导火线或雷管脚线。
3.7网路连接:当堵塞完成后连线网路连接。连线时要注意孔外串联雷管,切忌脚踩磕碰。保障网络准爆。起爆体加工必须在专门场所进行,周围50m以外应设置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加工完的起爆体,应在其表面标明药包的编号、雷管的段别。起爆雷管应放在起爆体的中央。炸药、雷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敷设起爆网路时,应按药包编号重新检测导爆雷管,同一爆破网络的全部雷管必须为同厂同型号同批产品。网路连接必须按从工作面到起爆方向顺序进行,并有专人负责检查。在起爆
命令下达之前,起爆电源不得与主线连接。采用电雷管起爆时,装药前应检测爆区内的杂散电流,杂散电流超过30mA时候、,应采取降低杂散电流强度的有效措施,或改用非电起爆系统。
3.8安全警戒:放炮之前,人员及机械应撤离到安全区,要设置安全警戒哨,使周边所有道路处于监视之下。在爆破区周边有建筑物、铁道,还需准备必要的抢修设备与人员。并且在危险区边界上,要设置明显的标志。警戒标志采用警示牌、警示灯、路障、警报器等视觉及音响和视觉信号。起爆前,必须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是危险区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或者看到。
3.9爆破安全检查:爆破之后,至少要经过15min才允许受过专门训练的爆破员进入爆破作业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危石、滚石,边坡是否稳定,由无滑坡征兆,爆堆是否稳定,空气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浓度是否超标,是否有哑炮等,发现危、瞎炮现象后要及时处理。经安全员检查同意后,方准放行。
3.10哑炮的处理办法:
3.10.1处理浅眼哑炮的办法:
a、对于不防水的炸药可以用水冲洗炮眼,是炸药失效。
b、对于防水炸药可以用掏勺细心掏出填塞物,再装入起爆药品将其引爆。
c、如果哑炮周围的岩石未发生松动,可以在距离哑炮30m以外处,补打一平行炮眼,重新装药爆破,该炮眼要比哑炮炮眼深。
d、对于哑炮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残余器材必须回收、销毁。
四、 爆破中的安全控制措施
4.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员和班组长要严格安全管理,不戴安全帽不得进行爆破作业。
4.2炮眼施工安全措施:人工打眼,打眼前应对周围松动的土石进行清理,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入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随时检查锤头与柄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木质松软,有节疤、裂缝的木柄,铁柄和锤平整,不得有毛边。选择炮位时,炮眼口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造物。凿打炮眼时,坡面上的浮岩危石应予处理,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说加检查,确认定好并严禁在残眼上打孔,用人工打眼时,使锤人应站立在掌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使锤。
4.3空压机必须在无荷载状态下起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贮气瓶内压力不得超过规定值,安全阀应灵敏有效,运转中应注意检查是否有异常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4.4爆破器材库的选址和搭建以及配套设施应请当地公安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运输爆破器材要使用专用运输工具,在公安部门的押运下进行,并应避开人员密集地段,中途不得停留。
4.5要根据当地的气候和水文等情况,制订缜密的爆破器材保护预案,防止因为施工过程中突遇气候等环境因素骤变等不测,导致爆破器材的流失。
4.6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装。
4.7爆破器材应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失效和不符合技术要求的不得使用。
4.8爆破器材必须严格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用、退库制度,各种手续都要严格记录,严禁私藏、乱丢乱放。爆破器材应有专人领取,严禁由一人同时搬运炸药与雷管。电雷管严禁与带电物品一起携带运送。
4.9制作起爆药包(柱),应在专设的加工房或爆破现场的专用棚内进行。棚内不准有电气、金属设备,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导火索要用快刀切齐,轻轻插入雷管,不得猛插、旋转或磨擦。管口要用安全铰钳夹紧,严禁用牙咬。纸壳雷管应用胶布包扎严密。
药卷应用和雷管同样直径的竹、木锥子扎一个深为1.5倍雷管长度的小孔,然后放入接好引线的雷管,封闭扎口。雷管不得露在药柱外面。加工的起爆药包(柱),不应超过当班爆破作业的需要量。
4.10扩药壶时,孔口的碎石、杂物必须清除干净。装药量应随扩壶次数、扩壶的大小和石质面定,不得盲目加大药量。扩壶时,起爆药柱子送下孔底后,不得使用炮棍在炮眼内捣插。导为索点燃后,人员应迅速远离。严禁采用先点燃导火索再将药柱抛入孔底的危险操作方法。
需要多次扩壶时,每次爆破15min(硝甘油炸药应经过30 min)后,孔壁岩石冷却方可再次装药扩壶。
4.11超过5m的深孔不得使用导火索起爆。
4.12装装炮作业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装药,湿炮眼应擦干后才能装药。
(2)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必须远离现场。
(3)应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深孔装药出现堵塞时,在未装入雷管和起爆药前,可采用铜和木质长杆处理。
(4)装好的炸药包(柱)和硝化甘油类炸药,严禁投扔或冲击。
(5)不得采用无填塞爆破(扩壶除外),也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鼓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也不得在深孔装入起爆药包后直接用木锲填塞。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