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加强集团开发项目的安全环保现场监督管理工作,改善项目现场施工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和形象。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3. 职责
3.1. 集团工程管理部
3.1.1. 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本指导书;
3.1.2. 负责非区域公司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的检查评估,并对区域公司检查评估结果进行抽查复核。
3.2. 区域中心工程管理部
3.2.1. 负责本区域公司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的检查评估。
3.3. 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
3.3.1. 参与施工单位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的审核工作;
3.3.2. 负责检查其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安全环保现场管理制度和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3.3. 必要时负责联系专家参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论证。
3.4. 一线公司项目经理部
3.4.1. 设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岗位(可兼职),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工作,并直接对项目总经理负责;
3.4.2. 负责向承包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3.4.3. 审核、审批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
3.4.4. 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论证会;
3.4.5. 参与监理单位组织的各种安全环保现场检查活动及会议;
3.4.6. 负责协助现场有关安全环保现场事宜;
3.4.7. 检查其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环保管理的状况,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3.5. 监理单位
3.5.1. 监理合同中要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作业的工作内容、职责及相关要求。
3.5.2. 设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岗位(可兼职),负责项目现场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的监控执行;
3.5.3. 审核总承包单位编制的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
3.5.4. 负责日常现场巡视和安全环保管理资料检查;
3.5.5. 组织定期对现场进行安全环保检查;
3.5.6. 召开安全环保现场管理专题会;
3.5.7. 协助处理现场出现不可预见的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3.6. 总承包单位
3.6.1. 设置专职的现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不可兼职),负责对现场总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进行监督、巡察管理。2万平方米以下为1人;2~5万平方米为2人;5~10万平方米为3人;10万平方米以上应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
3.6.2. 编制并提交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
3.6.3. 按照已审核通过的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措施施工,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6.4. 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处理并知会监理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4. 管理依据
4.1. 《万科集团项目安全环保现场管理标准》
4.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4.4.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4.6.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7.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4.8.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2002年局部修订)
4.9.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
4.10.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11.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4.12.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
4.13.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89
4.14. 《高空作业机械安全规则》JG5099-1998
4.15.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27-92
4.16.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
4.17.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GB10055-88
4.18.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GB10054-88
4.19. 其他国家、必威体育官方网站
、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条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