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 项目 | 施工单位 | 设计单位 | 开竣工日期 | 总投资(元) | 施工范围 | |
Ⅱ-TS-02标 | 中铁第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院 | 2010年6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共 518天 | 247850473.1 | 苏州高速站站~相城大道站区间 | |
相城大道站 | ||||||
相城大道站~富阳路站区间 | ||||||
富阳路站 | ||||||
富阳路站~安元路站区间 | ||||||
Ⅱ-TS-03标 | 中铁二局有限公司 | 第四勘察设计院 | 2010年6月1日~2011年10月31日 共 518天 | 204503666 | 车站:安元路站 | |
区间:安元路站~春申湖中路站 | ||||||
车站:春申湖中路站 | ||||||
区间:春申湖中路站~阳澄湖中路站 | ||||||
车站:阳澄湖中路站 | ||||||
区间:阳澄湖中路站~齐门北大街站高架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具体内容 | 标准 |
1 | 资质证书的办理情况 | 资质齐全(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分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两级管理。 | 检查是否合法有效 |
2 |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其生产规模相适应、具有工程系列技术职称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 | 并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
3 | 三类人员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情况 | 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均经安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无重大安全事故记录 | 检查是否具备合法资格。 |
4 | 特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 | 特种人员主要是指:电工、炮工、锅炉司炉工、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金属无损检测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工、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工、起重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在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 检查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
5 |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进行安全责任分解、责任落实,2)安全生产作业指导,各项安全施工操作规程;3)制定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4)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应有具体要求和班组负责人签认,技术安全交底要交到操作作业人员。 | 检查管理资料是否齐全,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6 |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及落实 | 1)建立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2)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3)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4)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5)检查教育培训记录,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 各项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
7 |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 执行和建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应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均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 |
8 |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与控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 根据工程项目的 特点和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中应设有应急机构、救援通道示意图以及周围的消防部门、医院的联系电话等,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建设单位备案。 | 对每个危险源的危害性分析,监控要有相应的记录 |
9 | 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投入和使用情况 | 该专项费用应专款专用,只能用于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施工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得挪作他用。 | 检查使用计划和执行情况 |
10 | 安全台帐 | 检查安全管理台帐是否齐全、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