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方开挖工程中,常常发生由于挖后基坑的坡壁土体在某一坡面产生滑动而下落坍塌的事故。造成这类事故的主要原因:①.坡壁太陡或施工单位贪图省工省力,对土方可能坍塌无设防;②.施工方法欠妥或不正确;③.施工环境与地质条件较差,如施工场地狡小,防护设施不齐全,防护措施不力,设防不及时,以及地质情况异常等;④.边坡顶部荷载太大。当边坡顶部受压或受震时,坡壁土体的凝聚力、磨擦力减小,并在某一坡面产生剪切力造成滑动而下落坍塌;⑤.雨水浸泡,施工场地排水不畅,特别是降雨后,地表径流入基坑,受水浸泡坡面产生滑动而坍塌。凡此种种原因均产生不良后果:一是延误工期;二是人身伤亡;三是经济损失。
翠湖庄园别墅及会所工程,位于金尚路与机场路口交汇处的东南侧;整个工程采用分三个施工队基建;本工程为厦门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福建省七建设计院进行设计;福建京闽工程监理顾问有限公司监理;该工程由35幢别墅及会所组成,框架/3-5层;总建筑面积为46007m2,造价约为3166万元;由福建省惠安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进行施工。
因此,为了避免在土方开挖后基坑的坡壁土体在某一坡面产生滑动而下落坍塌的事故,特制定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应采取的如下预防技术措施:
1、在开始施工之前,应当进行详尽的研究,制定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建立安全组织,落实责任制度。
2、机械施工时,应当严格按照土方开挖机械的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3、在陡峭的山坡下施工,应首先检查山坡上的情况,如果发现危岩、孤石、崩塌岩体、断裂坡面等不稳定迹象,须妥善处理后再进行施工。
4、基坑开挖时,要根据设计深度和土质类别来确定边坡系数;如果放坡受场地限制,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5、地质条件较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底高程时,可不放坡、开挖成直壁,但必须控制在规范的允许深度以内。若超过允许深度,应根据地质类别和深度对照规定的边坡系数进行放坡,同时采取支撑等必要的固壁安全保护措施。
6、在边坡顶部,要尽力减少荷载(静荷载、动荷载)。弃土的堆放,距离开挖线应大于0.8-1.0m,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m。
7、施工方法必须正确。土方开挖施工时,应自上而下分层均衡挖,严禁采用掏洞或挖空脚基的方法。施工人员严禁在基坑内休息。
8、开挖后如地质情况异常,在遇有砂子、河卵石以及其他松懈土质时,应加大放坡系数或加设固壁支撑;若遇淤泥、流沙、地下水位较高地段,可选择集水坑或集水井降低地下不位。
9、施工期间若无法避免降雨时,要首先制定安全保护措施,防止雨后地表水流入基坑;对坑内的积水要及时排除,尽量缩短浸泡时间。
10、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动力机械的震动影响,严禁在开挖边缘处行驶机动车辆和堆放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