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工挖孔桩常见安全事故
(1)地面或高空坠物
(2)用电
(3)起重工具失灵
(4)起重工具及渣土掉落
(5)爆破
(6)桩孔内出现有毒气体致使人员窒息。
(二)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备措施
针对本工程常见安全事故,主要发生在井内,措施如下
1、救护工具:在施工井口配备安全绳,人工摇架,吊篮,安全带,安全帽,防毒用具,通风管、工具车。
2、成立安全救护小组:选择2-4名年青力壮青年,工地医护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组成救护小组,所有施工作业人员为备用人员。以安全员为救护小组组长,对安全事故救护全权负责。
3、救护:
4、井内发生坠伤或井内护壁坍塌事故时,用上下对讲机联络探明伤势重度,组织人员立即进行施救,停止其它井口作业,移走井口设备,安置人工摇架,吊篮,放入安全绳,通知医护人员和车辆到井口,必要通知救护车到选择年青力壮人员下井,在下井途中,时刻保持联络,观察周围护壁是否有继续坍塌危险,如有,应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逐一将伤重人员救护井口,伤员上岸后,进行简单止血救护,用车辆紧急送往就近医院。
5、井内发生中毒事故时,立即停止就近井口作业,将邻近井口的鼓风机,通风管调至事故井内通风,立即组织人员戴好防毒面具,下井施救,人员救离上岸后,由医护人员进行人工呼吸,并用备急车辆紧急送往就近医院。
6、井内发生触电事故时,紧急断掉电源,组织人员将井内人员救离上岸,医护人员进行紧急处理用备用车辆迅急送往就近医院。
(三)安全事故紧急处理预备方案
为做好本桩基人工挖孔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险情及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如下方案
1、事故应急处理:
(1)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首先接报,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负责,密切配合;
(5)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
2、项目部各部门可以根据险情事故处理工作的需要,紧急征用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组车辆、设备和人员,项目部和各施工作业组各成员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调度和征用。参与应急处理工作的施工作业组和个人可依照有关规定,向项目部请求给予适当补偿。
3、险情事故发生后,作业班组负责人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人应立即赶至事故地点,及时向项目部主要领导汇报,项目部接到险情后应立即成立险情事故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立即奔赴现场。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成:
(一)组长:项目部主要领导;
(二)副组长:安检工程师;
(三)组员:项目部安委会成员及临时指定有关人员。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急处理协调小组主要职责:
(一)落实项目部工作处理,提出应急处理具体措施,负责相关情况上报工作。
(二)指导监督应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掌握应急处理动态状况,及时调整部署应急工作措施。
5、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可视安全事故程度大小成立现场施救组、善后处理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运行稳定组、原因调查组等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明确责任人,联络人。
6、在应急处理工作中,当事方有关部门未到达现场前由有关部门负责,主动开展工作。
7、险情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紧急呼救,并开展自救。其它作业组在救助呼救时应当积极协助,大力支持。
8、通讯联络。通讯联络组工作人员应坚持昼夜值班制度,作好值班记录,调度安排应急处理工作。
9、现场施救。现场施救组工作人员应本着"救人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救治死伤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死伤和损失,千方百计地做好防止和减轻次生损失工作。
10、善后处理。事故负责人应当尽快处理善后事宜。采取统一管理,分散接待的办法,积极做好各方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按规定制定事故处理赔付标准,积极做好事故处理赔付工作。
11、原因调查。应当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分析原因,对其目击证人做好登记检查工作。
12、后勤保障。应当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集有关物资,保证应急处理急需,为应急处理人员提供一切生活保障。
13、运行稳定。应当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生活秩序,保证日常工作有秩序进行。
14、工作报告。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逐级书面报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或隐瞒具体详情。
15、项目部根据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实际情况与救助效果,从安全专项资金中列支险情事故应急处理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奖励应急处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
16、经查实在应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拖延时限或虚报救助实效的,给予通报批评,性质严重的,追究及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