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井底水仓位置:下煤组辅助运输大巷转弯后G3导线点前36m处(以实测为准),右帮做中,方位角35°,坡度0°开口,先施工井下主水仓入口沉淀池硐室25.2m,再施工水仓通道、交叉点及主、副水仓385.9,总工程量411.1m。
施工要求:按照《安全专篇》设计规范进行布置。
1、编制依据:
《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和技术部提供的下煤组地质资料等。
2、工程概况一览表:
工程名称 | 设计工程量 (m) | 断面特征 | 巷道坡度 | 支护 形式 |
掘宽(m) | 掘高(m) | 掘进断面(㎡) | 净宽(m) | 净高(m) | 净断面积(㎡) |
沉淀硐室 | 25.2m | 4.6 | 3.4 | 13.4 | 4.4 | 3.2 | 12 | 0° | 锚网索喷100mm |
水仓通道及交叉点 | 23.2m | 4.04 | 2.82 | 9.6 | 3.8 | 2.6 | 8.3 | -3‰ | 锚网喷100mm |
水仓清理斜巷 | 23.6m | 4.4 | 3 | 11.1 | 3.8 | 2.6 | 8.3 | -15° | 混凝土 浇筑300mm |
主、副 水仓 | 337.1m | 4.4 | 3 | 11.1 | 3.8 | 2.6 | 8.3 | 2‰ | 混凝土 浇筑300mm |
绞车硐室 | 2m | 3.2 | 2.8 | 7.9 | 3 | 2.6 | 6.8 | 0° | 锚网喷100mm |
二、安全施工措施
由于工期紧、任务重、施工操作面较小、投入劳动力较高,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现场情况及有关规定,制订以下措施:
1、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对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使之熟悉各自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搞好宣传教育,现场出入口显眼的地方挂上安全警示牌,使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有高度的安全意识。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核心的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现场安全施工检查和督促,建立班组兼职安全员制度,每一个班组推选一至二名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协助专职安全员的工作。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其它劳动保护用品。
4、所有的临时用电的开关阐箱必须有门有锁,对所有的机具要装有灵敏有效的漏电保护装置,机电由专人管理,定时检查维修保养。
5、严禁使用破损或绝缘不良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拖拉使用。
6、设专人收听和发布天气预报,以以便安排工作和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作好雨季施工措施,各种用电设备要盖好防雨罩,现场施工机具均采用三相五线制接设。
7、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到防患于未然,杜绝事故的发生。
8、每天进行一次安全全面检查,一周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消除安全隐患措施。
9、每一班组上岗前对周围顶部岩石以及临时支护进行一次检查,按照“三大规程”要求作业,掘进控制超挖、留底,伞檐现象按“敲帮向顶”作业顺序检查无隐患方可作业,否则不准作业。
10、必须作好防火防爆工作。
三、各操作工种的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安全技术措施
(1)放炮员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的专职人员担任。
(2)入井前,应将放炮器和放炮线准备好,并保证灵敏、可靠、无故障。
(3)进入工作面后,要仔细检查炸药、雷管数量和质量以及工作面通风、瓦斯、煤尘、顶板等情况,并清点工具。在一切正常的情况下,清查炮眼个数后到安全地点装配引药。
(4)装配引药要在顶板完好的安全地点进行,同时避开电缆、铁管、钢丝绳等机械电气设备。不允许坐在炸药箱上装配引药。
(5)数量应以当时当地的用量为限,防止电雷管互相接触撞击,折断脚线或损坏其绝缘保护层。
(6)成束电雷管中抽取时,不能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能手拉管体硬拽脚线。
(7)雷管只允许由药卷顶部装入,严禁将雷管插入中部或捆在药卷上。装入后将脚线在药卷上绕一圈,然后锁上一扣,脚线末梢扭结短路。
(8)用炮棍将药卷装入眼底,最后将引药、水炮泥、封泥装入。送时不得撞击,操作时,一手操作炮棍,一手轻拉脚线。
(9)每个炮眼只准装一个雷管,有水时要使用防水套。炮眼损坏后,处理好后再装药。
(10)没有炮泥或炮泥不足的眼不能放炮。不得用其它物品充当炮泥。
(11)装药时,封泥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二分之一;深孔爆破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米。
(12)采、掘工作面放炮须按顺序进行,先掏槽后开帮。
(13)母线与脚线要扭紧,悬挂不得同铁管、钢丝绳等导电体接触。
(14)放炮母线应用绝缘双线,且接触性良好。放炮距离,煤巷不小于75米,岩巷不得小于100米。放炮线严禁与轨道、铁管、水和大地等作回路。
(15)在下列情况下不允许放炮:
A、工作面有片帮、伞檐,顶板离层未及时处理的。
B、工作面附近20米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
C、在放炮地点20米内,巷道未清除净,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时。
四、打眼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一)钻眼前
1)详细检查电钻各部零件和电缆,遇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准打眼。
A、机体本身有破损、破伤或螺丝、销子松动、电钻声音不正常。
B、电缆有破口、明线、鸡爪子、羊尾巴。
C、钻杆不直。
(二)打眼中
1)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炮眼位置、方向及角度、深度和个数钻眼。
2)遇有下列情况,停止打眼。
A、顶压力在,有危险,在未处理好之前,或煤体内放煤炮有响动。
B、机身震动异常或漏电。
C、机身发生故障和发热时。
D、发现钻杆弯曲或钻不进去。
3)打眼时,不能用力地猛,不得多人推进。退出钻杆要空转几次,以排除煤粉。
4)钻眼时发现的瞎炮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311条规定的处理。
(三)钻眼结束
把电钻拉到距放炮地点50米以外干燥地点,电钻停电,电缆须盘放整齐取下钻头,放好钻杆。
3、各类司机安全技术措施
(1)装载机、农用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驾驶,熟悉车辆性能、操作技术和机械常识,遵守《车辆道路交通规则》。
(2)装载机、农用车司机在入井生产中,必须严格按照三大规程及《车辆道路交通规则》的规定操作,熟悉掌握井下工作面生产情况,了解巷道行驶路线及安全注意事项。
(3)每班司机要做好车辆交接班工作,按时加燃料和各部件润滑油,掌握车辆运行状况,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搞好车辆定期保养维护,禁止带病运行。
(4)驾驶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听从指挥,按时完成安全生产任务。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严禁在办公区任意行驶或停放。
(5)车辆检修应搞好工作场所的文明卫生,严禁将废弃物乱丢乱扔。
(
6)下井的油要及时加入车辆,禁止在井下存放油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