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
对施工过程发生的料具、设备因使用或操作不当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进行控制,避免施工人员受到伤害。
二、控制措施:
1.施工前由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可按《建筑施工安全防护技术措施》等有针对性的选择措施。
2.项目部针对本工程情况,在施工前进行危险源的识别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由安全员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
3.对安全要求内容较多、技术较复杂的作业,如大件吊运等,除安全技术交底外,还需根据交底先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操作。
4.现场一般要求:进入现场人员要戴安全帽,易发生物体打击的区段等必须设置警示牌,必要时设安全防护人员。
5.施工员、安全员要对安全交底或易发事故控制点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现象,要求相关部门、班组、人员及时更改。
三、实施控制阶段:
实施控制对笨重、大件物品的运输、吊装;加固;爆破、土石方装运等活动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