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焊割设备和能源的火灾危险性之外,焊割作业引起火灾多数都是人为的,所以必须建立起切实可行的防火防爆措施。
一、作业中的防火措施
(1)坚持动火审批制度。为保证企业的防火安全,企业应设固定的焊割车间(或场地),同时加强对临时焊割的部位和场所管理,坚持动火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审批。一级动火的情况有:禁火区域内;油罐、油槽车以及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的各种容器和设备;各种有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高空焊割作业;比较密闭的房间、容器和场所;作业现场堆存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一级动火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由要求进行焊割作业的车间或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单,交调度部门,由其召集焊工、安全、保卫、消防等有关人员到现场,据现场实际情况,议出安全实施的方案,明确岗位责任,定出作业时间,由参加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动火申请单上签字,然后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对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项目,由单位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动火。
二级动火审批。二级动火情况有:在具有一定火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性焊割作业;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登高焊割作业。二级动火制度的基本内容有:由申请焊割作业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由车间或工段的负责人召集焊工、车间安全员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车间负责人、焊工和车间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字后,交给单位或保卫部门审批。
三级动火审批。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火险因素的场所,必须临时进行焊割作业时都属三级动火范围。三级动火的基本内容: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由焊工、车间或工段安全员签署意见后,报车间或工段长审批。
(2)认真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作业工程不论大小,作业前都必须做好准备工作:
焊工要明确作业任务,认真了解作业现场情况,如焊割件的结构、性能,焊割件与其连接在一起的其他附件等。对临时作业现场要进行检查,察看现场环境和具体情况,估计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在室外焊割时,要注意风力大小和风向变化,以防金属火星随风吹溅到邻近的可燃物上。
对生产、储存过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设备、容器和各种沾有油脂的焊割件,必须用热水、蒸汽或酸、碱液进行彻底的清洗,才能焊割。作业前采用一问、二看、三嗅、四测爆的检查方法,决不盲目焊割。
对焊割工程较大、环境比较复杂的临时焊割场所,要与有关部门一起制订安全操作实施案,做到定人、定点、定措施、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对联合进行施工的大型项目,要有统一指挥,工段之间、工种之间,以及施工的步骤都要加强联系,统一步调,如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焊割。
(3)作业中应实施的安全措施。作业中为防止发生着火爆炸事故,对焊割件应采取以下措施:
拆迁焊件。在易燃易爆场所和禁火区域内,应把焊割件拆下来,迁到安全地方进行焊割。
隔离焊件。对无法拆卸的焊割件,要把焊割的部位或设备与其他易燃易爆物质进行严密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