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电动机的防火措施:①安装在潮湿、多尘的场所的电动机,应选用封闭式的电动机;在干燥、清洁的场所,可选用防护型电动机;在易燃易爆的场所应采用防爆型电动机。②电动机不允许安装在可燃的基础上或结构内。电动机与可燃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③电动机应安装短路、过载、过电流、断相等保护装置。④电动机的机械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和良好的状态。
(2)油浸变压器的防火措施:①变压器上层油温达到或超过85℃时,应立即减轻负荷。若温度继续上升,则表明内部有故障,应断开电源,进行检查。②应装设继电器保护装置。③变压器应符合防火要求。装在室外的变压器其油量超过600KG以上时,应有卵石层作为储油池。④两台变压器之间应有防火隔墙,不能连通。⑤加强运行管理和检修测试工作。
(3)油断路器的防火措施:①选用遮断容量与电力系统短路容量相适应的油断路器。②加强油断路器的运行管理和检修工作,定期做好预防性试验。发现油质老化、污秽或绝缘强度不够时,应及时滤油或调换。③油断路器因短路故障在断开多次后,应提前检修。④在有条件情况下,少油断路器可以用真空断路器代替。这样既可以减少维护的工作量,又可以防止漏油和因燃烧而起火。
(4)电力电容器的防火措施:①装设防止电容器内部故障的保护装置,如采用有熔丝保护的高低压电容器。②应对电容器室定期清扫、巡视检查,尤其是电压、电流和环境温度不得超过制造厂和安全规程规定的范围,发现元件有故障应及时更好或处理。③电容器室应符合防火要求,并备有防火设施。
(5)低压配电柜防火措施:①配电柜应固定安装在干燥清洁的地方,便于操作和确保安全。②配电柜上的电气设备应根据电压等级、负荷容量、用电场所和防火要求等进行设计或选定。③配电柜中的配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和合适的截面。④配电柜的金属支架和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进行保护接地或接零。
(6)照明和加热设备防火措施:①照明装置和加热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低压安全规程的要求。②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与熔断器的额定电流应配合。③根据环境的特点,应安装适合的灯具和开关。如仓库里不能装高温灯具,易燃易爆的场所应装防爆灯具和开关。④加热设备应按规定使用,要有专人负责保管,不能擅自使用大功率的电加热设备,否则会超出导线的安全载流量。
1.3电气灭火
1.3.1断电灭火法
电气设备或线路一旦发生火灾,首先应想到的是迅速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再进行灭火,现场危险性小。断电灭火时应注意一下几点:
(1)切断电源的位置要选择适当,防止切断电源后影响灭火扑救工作。
(2)切断电源的位置要选择在电源方向且有支持物的附近,以防止导线剪断后跌落在救火场所,造成短路或使救火人员引发跨步电压触电。
(3)剪断电源的导线时,相线和中线应选择不同的部位处分别剪断,以防止剪断导线时,两线相碰而发生短路。
(4)拉闸刀开关应用绝缘操作棒或戴绝缘手套。
(5)若燃烧场所地及火势对附近运行中的电气设备有严重威胁时,亦应迅速拉开相应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1.3.2带电灭火方法
带电灭火必须在特别危急的情况下进行。如等待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事故可能迅速扩大,会严重影响到生产和人身安全。进行带电灭火,必须在保证灭火人员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带点灭火时应注意下列几点:
(1)带电灭火要使用不导电的,如二氧化碳、1211、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如喷射水流、泡沫灭火器等)。
(2)必须注意周围环境,防止身体、手、足或者使用的消防器材等过于接近带电体而造成触电事故。
(3)带点灭火时,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靴),防止跨步电压触电。
(4)对有油的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油断路器的燃烧,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
1.3.3发电机和电动机起火的扑灭方法
为了防止发电机和电动机的轴和轴承灭火后变形,在灭火时,可用喷雾水流扑救,也可用二氧化碳、1211灭火器扑救。但必须注意,绝对不能用黄沙扑救,以免灭火后发电机或电动机损坏严重,不能修复。
1.3.4变电所的灭火
变电所一旦发生火灾,值班员一方面应按规定切断起火区域及临近受威胁的电气设备的电源,迅速遏制火势。如值班人员发觉无法自行扑救时,应立即联系消防队,不能拖延时间。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值班人员应向消防队负责人介绍周围环境情况,明确交待带电设备的位置,并按消防队负责人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并坚持在现场进行严密监护,及时提醒或阻止消防人员的不正确行动。
1.4电气防爆
1.4.1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类和分级
爆炸危险场所可按爆炸性物质的物态分为两类: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和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爆炸危险场所的分级,原则是按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度、持续时间和危险程度划分。
(1)气体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三个等级:①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②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出现的场所。③2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
(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分为两个等级:①10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可能连续地、短时间频繁地出现或长时间存在的场所。②11级区域:在正常情况下,爆炸性粉尘或可燃纤维与空气的混合物不能出现,仅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短时间出现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