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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查要点

作者:尹卫东  来源:中国石油东方物探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0月20日

1 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建(构)物及石油石化装置(厂房)及其附属设施的设计、安全评价及设备实施的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点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GB50974-2014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

3 内容

3.1 消防喷淋水箱

3.1.1

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连接的消防水箱的出水管应设检修用阀门和止回阀,并应在报警阀前接入系统管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3.3条)。

3.1.2水箱出水管轻、中危险级系统管线的管径不应小于80mm,严重危险级和仓库危险级系统管线不应小于100mm(《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3.3条)。

3.1.3 消防水箱应按设计要求安装溢流管、泄水管,并不得与生产或生活用水的排水系统直接相连(《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第4.4.5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4.3.4条)。

3.1.4消防水箱水位应能在消防控制室显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1.0.5条)。

3.1.5寒冷地区的消防水箱应采取防冻措施,室温不应低于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13条)。

3.2 消防喷淋泵

3.2.1

设置2台以上报警阀组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消防水泵房应设有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1.4条)。

3.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按一运一备或二运一备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工作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2.1条)。

3.2.3 每组消防水泵的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吸水管上应设有控制阀并应锁定在常开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8.0.6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4.4条)。

3.2.4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当采用自灌式有困难时,应有其他迅速可靠的引水措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2.3条)。

3.2.5 消防水泵出水管上应安装控制阀、止回阀、压力表、DN65的放水阀门。出水管上安装的阀门,应锁定在常开位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8.0.6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4.4条)。

3.2.6 以自动或手动方式启动消防水泵时,或以备用电源切换或备用泵切换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 30s内投入正常运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8.6.9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3条)。

3.3 喷淋稳压装置

3.3.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稳压泵应按一主一备设置,且并联接入消防水箱的自重出水管上(《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设计规范》GB50974-2014第5.3.6条)。

3.3.2 稳压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方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10.2.3条)。

3.3.3 稳压泵外观不应有缺陷。在设备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泵的运行应正常(《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6条)。

3.3.4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外观不应有缺陷。在设备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6条)。

3.3.5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通过系统设定气压变化信号启动、停止稳压泵。启泵与停泵压力应符合设定值,压力表显示正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4.3条)。

3.4 喷头

3.4.1

喷头外表面不应有加工缺陷和机械损伤,并无变形。喷头溅水盘或本体处,应有永久性标识,且标识清晰(《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3.1条)。

3.4.2 喷头安装后,不应对喷头进行随意拆装、改动,给喷头附加任何装饰性涂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2.2条)。

3.4.3 在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和有冰冻危险的场所安装喷头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有碰撞危险场所安装喷头时,应加设喷头防护罩(《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5.2.4,8.0.9条)。

3.4.4 防火分隔水幕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 6 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 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 排(《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7.1.15条)。

3.4.5 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应布置成单排(《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7.1.15条)。

3.5 报警阀

3.5.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报警阀组。保护室内钢屋架等建筑结构的闭式喷头,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水幕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或感温雨淋阀。串联接入湿式系统配水干管的其它自动喷水灭火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的报警阀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6.2.1、6.2.2条)。

3.5.2 报警阀外观不应有缺陷。在报警阀的明显部位应设有耐久性铭牌标识,其内容清晰、设置牢固,应设有指示水流方向的永久性标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第6.3.2条)。

3.5.3 连接报警阀进出口的控制阀,应采用信号阀。当不采用信号阀时,控制阀应设锁定阀位的锁具,锁定在常开位置,有明显标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第6.2.7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6.1条)。

3.5.4 湿式报警阀检查时,在试水装置处放水,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5~90s内发出报警铃声,不带延迟器的水力警铃应在15s内发出报警铃声;压力开关应及时动作,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5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第4.1、4.2条)。

3.5.5 干式报警阀调试时,开启系统试验阀,报警阀的启动时间、启动点压力、水流到试验装置出口所需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5条)。

3.5.6 检查过程中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6条)。

3.6 雨淋阀

3.6.1

雨淋阀检查宜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阀,应在15s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200mm的雨淋阀检查时,应在60s之内启动。雨淋阀检查时,当报警水压为0.05MPa,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5条)。

3.6.2 在未端试水装置处打开试验阀,观察水力警铃在 90s 内应报警,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应动作,消防水泵应启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应有声、光报警信号及各部位动作信号显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7.2.5条,《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第4.6.5.1条)。

3.6.3 系统管网中的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其管径不应小于 25mm。系统排出的水应通过排水设施全部排走(《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01(2005版)6.5.1条)。

3.7 系统维护管理

3.7.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每年由具有检测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一次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第7.1条)。

3.7.2 设施操作人员应经过消防专业培训并取得《建(构)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熟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维护规程(《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第5.1、6.1条)。

3.7.3 消防水泵或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每月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4条)。

3.7.4 每个季度对系统所有的末端试水阀和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放水试验,检查系统启动、报警功能以及出水情况是否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6条)。

3.7.5 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均应采用铅封或锁链固定在开启或规定的状态。每月对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破坏或损坏时应及时修理更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7条)。

3.7.6 设施操作人员每天应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外观检查,并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10条)。

3.7.7 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保部位均不得结冰。每天应检查设置储水设备的房间,保持室温不低于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13条)。

3.7.8 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或贮存物安放位置、堆存高度的改变,影响到系统功能而需要进行修改时,应重新进行设计(《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2005第9.0.19条)。

4 附则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消防喷淋水箱、消防喷淋水泵、消防泵房等部位及设备的现场检查,除符合本要点外尚应符合《消防水系统检查要点》的相关检查要求。

与火灾探测与报警系统联动的现场检查,按本系列现场检查要点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查要点》的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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