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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作业(电焊)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措施——危害分析(2)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1.1易引起触电事故

a)焊接过程中,因焊工要经常更换焊条和调节焊接电流,操作进要直接接触电极和极板,而焊接电源通常是220V/380V,当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存在故障、劳动保护用品不合格、操作者违章作业时,就可能引起触电事故。如果在金属容器内、管道上或潮湿的场所焊接,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b)焊机空载时,二次绕组电压一般都在60~90V,由于电压不高,易被电焊工所忽视,但其电压超过规定安全电压36V,仍有一定危险性。假定焊机空载电压为70V,人在高温、潮湿环境中作业,此时人体电阻R约1600Ω,若焊工手接触钳口,通过人体电流I为:I=V/R=70/1600=44Ma,在该电流作用下,焊工手会发生痉挛,易造成触电事故。

c)因焊接作业大多在露天,焊机、焊把线及电源线多处在高温、潮湿(建筑工地)和粉尘环境中,且灶机常常超负荷运行,易使电源线、电器线路绝缘老化,绝缘性能降低,易导致漏电事故。

1.2易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由于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电弧或明火,在有易燃物品的场所作业时,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在易燃易爆装置区(包括坑、沟、槽等),贮存过易燃易爆介质的容器、塔、罐和管道上施焊时危险性更大。这个面的事故案例还是比较多的,如2000年洛阳“12·25”特大火灾事故,就是因为商厦违章电焊作业,管理不善引起周围易燃物品着火,共造成309人死亡的惨剧。2003年5月26日,北京东方化工厂安排焊工对储运过对丙烯酸甲酯的火车槽车人孔盖轴销螺母进行施焊时,由于事先没有对槽车进行清洗置换,动火前又没有对槽车里的可燃气体进行分析,在没有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结果造成槽车闪爆,把人孔盖掀开,击中焊工导致死亡。

1.3易致人灼伤

因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电弧、金属熔渣,如果焊工焊接时没有穿戴好电焊专用的防护工作服、手套和皮鞋,尤其是在高处进行焊接时,因电焊火花飞溅,若没有采取防护隔离措施,易造成焊工自身或作业面下方施工人员皮肤灼伤。

1.4易引起电光性眼炎

由于焊接时产生强烈火的可见光和大量不可见的紫外线,对人的眼睛有很强的刺激伤害作用,长时间直接照射会引起眼睛疼痛、畏光、流泪、怕风等,易导致眼睛结膜和角膜发炎(俗称电光性眼炎)。

1.5具有光辐射作用

具有光辐射作用

焊接中产生的电弧光含有红外线、紫外线和可见光,对人体具有辐射作用。红外线具有热辐射作用,在高温环境中焊接时易导致作业人员中暑;紫外线具有光化学作用,对人的皮肤都有伤害,同时长时间照射外露的皮肤还会使皮肤脱皮,可见光长时间照射会引起眼睛视力下降。

1.6易产生有害的气体和烟尘

由于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电弧温度达到4200℃以上,焊条芯、药皮和金属焊件融熔后要发生气化、蒸发和凝结现象,会产生大量的锰铬氧化物及有害烟尘;同时,电弧光的高温和强烈的辐射作用,还会使周围空气产生臭氧、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长时间在通风条件不良的情况下从事电焊作业,这些有毒的气体和烟尘被人体吸入,对人的身体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1.7易引起高空坠落

因施工需要,电焊工要经常登高焊接作业,如果防高空坠落措施没有做好,脚手架搭设不规范,没有经过验收就使用;上下交叉作业采取防物体打击隔离措施;焊工个人安全防护意识不强,登高作业时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一旦遇到行走不慎、意外物体打击作用等原因,有可能造成高坠事故的发生。

1.8 易引起中毒、窒息

电焊工经常要进入金属容器、设备、管道、塔、储罐等封闭或半封闭场所施焊,如果储运或生产过有毒有害介质及惰性气体等,一旦工作管理不善,防护措施不到位,极易造成作业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这种现象多发生在炼油、化工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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