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防止矿井火灾,特别是自然发火引起的火灾,针对我矿的具体情况,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2. 成立防治自然发火领导小组,组长:矿长 成员:安全矿长 技术员 瓦检员 安全员
3. 原则上所有煤层应一次性采全高,不实行分层开采,回采时,浮煤必须清扫干净。
4. 每个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必须对采空区进行及时封闭。
5. 通风方式尽量采用“U”通风,采煤方式采后退式开采,并且尽量少留煤柱。
6. 封闭采空区时,其上下平巷的密闭必须设置夹层密闭,中间充填不小于500mm的水泥浆,按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密闭内必须留观测管和放水管,每星期测定一次密闭内的气体成份、空气温度,若密闭内一氧化碳浓度升高,氧气浓度减少,温度升高,就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7. 布置通风系统要合理,对有火区的地方,要采取“均压”通风,防止火区内复燃。
8. 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必须立即组织撤出所有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
9. 现场瓦检员、安全员每必须清楚自然发火预兆,若发现任何有预兆,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听从指令。
10. 井下必须安设消防洒水管路,地面设有不小于20m3的水池,各地点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数量的三通和阀门。
11. 井下机电硐室和工作面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保证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