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主斜井全长512m,倾角25°,安装一台TYPETZ--315L1-4型皮带,宽1000mm,转速1480r/mih,担负着全矿的煤炭运输和矸石提升系统,又安装一台YR250S-6绞车,轨距400mm。由于人行道宽度小于800mm,行人过程中存在安全隐患,为保证安全行人,防治皮带或平板车伤人施工,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二、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信号工、把钩工等作业人员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规定作业;
2、行车时斜巷下方严禁有任何人员作业或逗留,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制度。皮带运行时坚持“皮带运行、严禁行人”的原则,以防飞矸伤人;
3、提升前,必须详细检查斜巷内确认无障碍、无其他工作人员或影响提升的不安全隐患,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提升;
4、斜巷提升时,严禁蹬钩、行人;
5、绞车必须设有可靠的护绳板;
6、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应与主绳直径相同,并且连接可靠,绳卡无松动;
7、绞车下行时,必须带电运行,严禁放“飞车”。
8、斜巷内提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在倾斜巷道内安设能够将运行终端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2)在上部入口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
(3)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破点处,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接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4)在斜井安设能发出警号的信号装置。
上述挡车装置必须经常关闭并可靠的锁住,放车时方准打开。
9、信号必须声光清晰、打点准确可靠。
10、必须使用合格的矿车(材料车)。
11、绞车司机必须按照信号开车,操作平稳、慢上慢下。
12、绞车司机不得擅自离岗,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绞车电源。
13、每次提升完毕 ,应将挡车器、挡车门关闭;绞车上提升过程中,当绳头经过挡车门后,必须立即关闭挡车门。
14、绞车起动后,严禁两个闸把同时刹死车,以防电动机烧毁或绞车内部受损伤。
15、应对绞车定期检查维修,并加注润滑油,严禁长期缺油运转。
16、各单位基础队钳工必须每周检查一次绞车、导向轮,运输队必须每天检查钢丝绳、轨道、挡车门、地轮的完好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否则,绞车不得运行。
17、皮带工每周至少检查1次各斜巷的轨道,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轨道必须立即检修。
18、斜巷运输途中掉道时,绞车司机要将闸把杀紧,收不得离开操作手把。处理掉道时,必须先上前轮再上后轮,并必须有跟班队长或班长现场指挥,严禁用绞车硬拉;处理掉道车期间,处理人员要和信号工、把钩工、绞车司机联系好;工作人员严禁站在掉道车下方,且其下方严禁他人工作或行走。
19、机电科应每周至少检查1次绞车、钢丝绳、轨道、挡车门、地轮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20、提升大件时,现场必须有安全员、调度员、运输队跟班队长和把钩工对大件绑扎情况进行验收,对绞车提升能力进行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提升。
本措施有不到之处,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关于斜巷运输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