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 煤矿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可靠性,减少停电事故,加强对突发性停电事故应对能力,控制和防止事故蔓延,并加速有效地处理事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生产实际需要,特制定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如下:
一、矿井安全供电管理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办公室设在机电科。
二、矿井供电情况简介
我公司的供电系统采用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站--采区变电站的三级供电方式。35KV变电站和井下中央变电站采用两段分列运行方式。
矿井地面35KV变电站两回路电源分别来自 变电站( 线路)和 电站( ),架空钢绞线采用的型号分别为LGJ70/10和LGJ120/20,经 型两台主变压器变为 KV双回路。
井下的供电采用 KV直接入井,入井电缆采用MYJV22-3×240-6KV两条,分别来自 KV变电站 线路和 线路,下井至中央变电站两台总高压开关( )。经中央变电站 高开控制分别至 综采工作面KBSGZY-T-1600/6/3.3型移动变压器供采煤机用电;至1 综采工作面两台KBSGZY-T-1600/6/1.2型移动变压器供工作面其他负荷用电。
为满足井下局部通风机“三专两闭锁”中专用线路要求及局部通风机供电可靠性,故在采区变电站安设专用变压器(KBSGZY-315/6/0.69)两台供局部通风机供电专用。两回路电源分别来自地面 KV变电站 线路和 线路。
三、供电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地面35KV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站双回路均应处于热备状态,当某一回路发生故障时,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
2、在雷雨天气时,应安排好值班人员,通知变电所配电工及主扇风机司机加强巡视。
3、井下负荷不得进行临时性并倒,机电科应对井下的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保证在用设备及其备用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
4、设备的保护整定值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报经机电科相应的负责人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机电科对此进行检查督促。
5、在雨季期间或有大风、阴雨天气等异常情况时的运行管理:
(1)机电科要每天关注天气预报,密切注意天气异常变化情况,做好天气等异常情况时供电系统安全运行的应对工作。
(2)雨季期间或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时,要进一步加强各单位及主要岗位的值班调度,确保各单位和主要岗位必须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机电队、配电所要确保各主岗位必须有专人值班和接听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