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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网配电典型作业防止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9日
 
1 一般规定
农网配电作业中,以下作业类型安全风险相对较高:放线、撤线与紧线作业;邻近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施工;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在移动平台、构筑物上作业;在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她段从事土石方工程、进人深沟(洞)作业;电力设施受灾后抢修作业;起重作业和复杂环境中的人力运输;配电抢修作业。
1.1 对于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配电作业,一应根据工作任务的复杂性、作业环境等因素,实行分级勘察。
1.1.1 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分管领导组织勘察:
(1)跨越10(6)千伏带电线路;
(2)跨越铁路、高速公路;
(3)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
(4)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1.1.2 下述作业项月,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技术部门组织勘察:
 (1)跨越不由本单位运行管理的线路;
 (2)跨越三级及以上公路、通航河流;
 (3)对同杆塔架设多回线路中的某回线路实施停电作业、邻近带电线路作业等环境较为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工作;
(4)从事放(撤)线、立(撤)杆作业,且施工中导线、工器具以及其他非绝缘物可能触及(邻近)带电线路、设备;
(5)在地下管线(如电力、燃气、石油管线等)附近开挖;
(6)网(省)、市、_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1.1.3 下述作业项目,一般应由县供电企业生产工区负责组织勘察:
(1)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土石方工程;
(2)在交叉跨(穿)越的地段更换绝缘子、调整弧垂;
(3)撤除导线,杆塔;
(4)跨越低压带电线路;
(5)网(省)、市、县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组织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1.1.4 下述作业项目,县调宜派员参加现场勘察:
(1)放(撤)线跨(穿)越2条及以上10(6)千伏及以上线路;
(2)发生重大灾害后恢复供电等作业环境复杂、易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的工作;
(3)网(省)、市供电企业规定应由其参加勘察的其他作业项目。
1.2 对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农网检修、施工作业,县供电企业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应根据勘察记录,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监督、施工作业单位人员等分析现场工作条件,在清楚作业环境基础上,确定作业全过程中的危险点,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并落实到施工 (即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和现场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卡)中。
1.3 基层单位负责人要经常深人现场进行督导。生产技术部门、安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现场作业的指导和监督。
1.4 应建立作业风险平估制度,对作业风险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对安全风险较高的作业,应强化对作业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2 防止在防线、撤线与紧线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
【提示】此类作业,主要防止作业过程中因倒杆塔和触电,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撤(紧)线时,要防止杆塔因受力失去平衡而倾倒;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时,要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而拉倒杆塔;防止施工中跨越公路的导线挂、扯交通工具而引发交通事故;跨(穿)越带电线路、邻近带电线路施工时,防止非绝缘体与带电体接触,造成作业人员触电。
2.1 一般安全要求
2.1.1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绘制与工作线路交叉、平行(邻近)、跨(穿)越线路图,施工方案由县供电包企业生产领导(总工)批准;跨越带电的线路、电气化铁路、高速公路的施工方案报地(市)公司批准。
2.1.2 施工前,工作负责人与现场监护人要共同逐项确认工作地段跨(穿)越线路的安全措施已按施工方案落实到位,不存在遗漏或其他问题。
2.1.3 施工前,应认真检查放线、撤线和紧线等作业工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2.1.4 施工时,搭设或拆除跨越架应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架空电力线路)》相关规定。搭设跨铁路、高速公路的跨越架,还应事先与被跨越设施的管理单位取得联系,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请其派员监督。
2.1.5 放线、撤线和紧线作业应设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联络信号,并做到通讯畅通,并派人跟踪观察导线与牵引绳连接处受力情况。
2.2 防止杆塔在施工中失去平衡倒塌
2. 2.1 撤线作业,勘察时应先检查电杆的杆根(基础)、拉线是否牢固,电杆埋深是否足够。对拉线及拉线棒锈蚀严重的杆塔,应增设临时拉线;对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采取补强、加固措施后,再进行撤线作业。
2.2.2 更换导线作业,对锈蚀严重的拉线及拉线棒,有环裂纹、露筋严重的电杆,应先予以更换。
2.2.3 紧(撤)线作业,应对杆塔主要受力点进行受力分析和计算,明确临锚的布置位置及要求,牵引锚桩的设置应满足安全施工措施的规定。
2.2.4 耐张杆塔要先安装临时拉线。断线时,应使用机械或绳索使导线缓慢落地,严禁采用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松线。
2.3 防止交通工具拖拽导线,拉倒杆塔
2.3.1 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施工前应向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施工时,请其配合。
2.3.1.1 跨越公路施工时,应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2处及以上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守。需要时,应申请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封路等限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3.1.2 跨越通航河流施工时,应请航监部门配合,必要时采取封航措施。
2.3.2 采取搭设跨越架跨越铁路、公路,作业过程中跨越架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畅通,信号统一、清楚。
2.3.3 跨越铁路、公路、通航河流施工,放线、撤线与紧线过程中,除在杆上渡线的人员外,在牵引导线时,其他人员不得在杆塔上作业。
2.4 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的要求
2.4.1 跨越电力线路施工时,被跨越的线路一般应停电并接地。
2.4.2 如果采取无跨越架跨越带电电力线路施工时,必须按照带电作业的要求组织施工,并由从事带电作业的专业人员承担作业任务。一同时,加强现场安全监护,实施专人监护。
2.4.3 搭设跨越架带电跨越施工的要求
2.4.3.1 施工前,应停用被跨越的10(6)kV带电线路的“重合闸”装置。施工期间,若该线路发生故障跳闸时,在未取得施工工作负责人同意前,严禁强送电。
2.4.3.2 牵引工具及导线应接地,并使用绝缘牵引绳。跨越档相邻两侧杆塔上的放线滑车应使用闭口滑车并可靠接地。
2.4.3.3 作业过程中,跨越处应有专人看守,看守人与工作负责人应保持通信通畅。
2.4.3.4 作业人员不得在跨越架内侧攀登或作业,并严禁从封架顶上通过。导线通过跨越架时,应用绝缘绳作引渡,严禁采用由人带线头或抛扔钢丝绳的方法进行;引渡或牵引过程中,跨越架上不得有人。
2.5 穿越带电线路施工时的要求
2.5.1 勘察和制定施工方案时,应校核施工线路与被穿越线路的交叉距离,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l规定的安全距离,否则几被穿越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对配电线路安全距离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路径等方式进行)。
表2-1                         安 全 距 离
交叉(邻近)电力线路电压等级(kV)
10及以下
35(20)
110(66)
220
330
500
安全距离(m)
1.0
2.5
3.0
4.0
5.0
6.0
 
2.5.2 若在线路上拔地段穿越带电线路,应验算导线在自由状态下与带电线路的距离,在考虑施工中导线的跳跃后,应满足表2-1规定的安全距离,并采取以下措施:
2.5.2.1 牵引导线时,应在被穿越线路的下方埋设桩锚,将导线压放到桩锚上的滑轮内。
2.5.2.2 紧线、挂线时,在穿越档内可采用绝缘无极绳环,控制导线的跳跃,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2.6 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中部分线路停电,进行放(撤)线时的要求
2.6.1 此类作业的施工“三措一案”,须由地(市)公司批准。
2.6.2 在同杆塔架设的多回线路的上层线路放(撤)导线工作,下层线路应停电,并予接地。
同杆塔架设的线路停电登杆作业,杆塔上所有10kV及以下的线路必须停电并予接地。
2.6.3 登杆塔和在杆塔上工作时,每基有人工作的杆塔都应设专人监护。
作业人员登杆作业前,应认真核对停电检修线路的双重编号无误,核对杆塔色标,判别标识无误,方可在监护下登杆作业。
2.6.4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的工具、材料等与带电部位的距离,应满足表2-2中的安全距离。
表2-2                  与带电体最小安全距离
带电体的电压等级(kV)
≤10
35
110(66)
220
330
500
工器具、安装构件、导线、地线
与带电体的距离(m)
2.0
3.5
4.0
5.0
6.0
7.0
作业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体的距离(m)
1.7
2.0
2.5
4.0
5.0
6.0
 
2.6.5 严禁进入带电线路横担或在该横担上放置任何物件。严禁在杆塔上盘卷或放开绑线。
2.6.6 在停电线路一侧吊起或向下放落工具、材料等物体时,应使用绝缘绳传递,物件与带电导线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2-2的规定。
2.6.7 防线、撤线与紧线与紧线时,应控制导线或架空地线摆(跳)动,保持与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2.6.8 应采用绝缘牵引绳牵引导线,绞车等牵引工具应接地,放落和架设过程中的导线亦应接地,以防止产生感应电。
2.6.9 施工时要注意气象变化,遇有5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3 防止在立(撤)杆塔、补装杆塔构件作业中发生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
【提示】此类作业,主要是防止触电、杆塔坍塌和重物打击造成较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如,防止立(撤)杆塔、补装构件时发生倾倒、坍塌,发生人员高处坠落,造成物体打击;邻近带电设备作业时,物件与带电设备接触,造成触电。
3.1 一般安全要求
3.1.1 立(撤)杆塔等大型作业应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对危险性、复杂性和难度较大的施工任务,如邻近带电设备、泥沼地、杆塔严重倾斜、杆塔构件缺失严重等条件下组织施工,应制定“三措一案”和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并经本单位生产领导(总工)批准后执行。
3.1.2 立(撤)杆塔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开工前,要交待施工方法、指挥信号,并组织对安全、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学习,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
3.1.3 在新立杆塔的杆基尚未完全夯实前,严禁攀登。多人上下同一杆塔时应逐个进行。杆塔上有人工作时,严禁调整或拆除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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