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安排,由我队在-600西22101改造风巷回收2部800mm皮带机及1部扒渣机,在施工过程中需使用-600西22101风巷口打钻队钻机四通电源(BHD2-200/660),负荷只有一台11.4kw绞车。利用11.4kw绞车回收设备,为保证使用期间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1、接电操作人员由安装队机电工进行,持证上岗,并坚持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打钻队机电工也要在场。
2、接线前先停电、验电、放电、接地、闭锁、挂牌,并派专人看管。
3、断电后先检查瓦斯,在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进行检验,检查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4、在接电的出线侧,安设一台能控制开关,上齐保护,保证灵敏可靠。
5、安装队停电检修时必须告知打钻一队,做好停电检修的协调工作,以免造成耽误生产和误送电。
6、安装队人员检修时必须由机电工持证操作,必须坚持停送电制度和程序,做到谁停电谁送电。
7、用电期间坚持好各项用电管理制度,保证用电的安全,电缆吊挂等工艺要遵守好我矿的有关规定。
8、设备回收结束后,及时拆除绞车电源并告知打钻队。
9、此措施给打钻队一份,贯彻相关人员。
10、此措施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领导审批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领 导 审 批 意 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