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配线与各种管道间的距离,一般应符合表7—12所列值。
配 线 方 式 最 小 距 离 , 毫 米 管道类型及排列方式 | 穿管配线 | 绝缘导线明配线 | 裸导线配线 |
与蒸汽管道平行,敷设在上方 | 1000 | 1000 | 1500 |
与蒸汽管道平行,敷设在下方 | 500 | 500 | |
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在上方 | 300 | 300 | 1500 |
与热水管道平行,敷设在下方 | 200 | 200 | |
与通风、上下水、压缩空气管道平行 | 100 | 200 | 1500 |
与蒸汽管道交叉 | 300 | 300 | 1500 |
与热水管道交叉 | 100 | 100 | 1500 |
与通风、上下水、压缩空气管道交叉 | 50 | 100 | 1500 |
表7—12 低压配线与管道间的最小距离
如果无法满足表中要求,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对蒸汽管道,可在其外部包以绝热层,使管道周围的温度经常在35℃以下。在这种情况下,可将平行净距减至200毫米,但不允许更小。
(2) 对热水管道,应在其外部包以绝热层,同时适当减小平行间距。
(3) 裸母线与管道交叉敷设时,应在交叉处的裸母线处安装保护网或保护罩。
十八、 对企业的低压配电装置、插座和开关等间距的要求
对工业企业中应用较多的低压配电装置、插座和开关等,应采取必要的间距防护措施。具体规定如下:
(1) 车间低压配电盘底边距地面高度,明装时可取1.2米,暗装时可取1.4米;明装电度表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米;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应小于1.8米;照明配电箱距地面一般取1.5米。
(2) 常用低压电器操作柄中心距地面一般为1.2~1.5米;侧面操作的手柄与建筑物或其他电气设备的距离不应小于200毫米。
(3) 拉线开关距地面一般为2~3米,其他开关1.3米,插座至地面一般为1.3米,特殊场所的暗装插座不应低于0.15米。
(4) 照明灯具至地面一般不应低于2米,特殊场所应不低地2.4米。室外灯具一般不应低于3米,在墙上安装时不应低于2.5米。
十九、 高低压电缆架空明设时,电缆间以及电缆与管道之间的最小距离的规定
高低压电缆架空明设时,电缆间以及电缆与管道之间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列值;
低压电缆之间 35毫米
低压电缆与高压电缆之间 150毫米
低压电缆与热力管道之间 1000毫米
低压电缆与非热力管道之间 50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