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车辆运料管理
1、运料车辆驾驶室严禁超员,货厢内严禁乘人。
2、运输易出现滚动、滑动、掉落等物料时,必须采取取固定措施,固定牢靠;运输散料时,不得超高,防止洒落。
3、运输超长、超宽、超高的物料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在车辆上设置明显警标。
4、运输物料不得超过车辆核定载重量的60%;
5、运输氧气、乙炔等危险物品时,必须分装分运,并用缓冲材料固定牢靠;严禁防爆铲车运输火工品。
6、物料应在指定一点采用人工卸货,并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停车卸货。
7、不得无故在斜坡上停车。如遇特殊情况需在斜坡上停车时,必须在车后方设置明显的反光标识牌,车前近光灯不得关闭,驻车可靠。
8、在斜坡上卸料时,车辆必须停稳,并可靠制动,在后轮胎下采取防止下滑措施。
(六)防爆铲车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1、当车辆长时间停车后,再次起动后需待速运转5-10分钟预热后方可进行作业。起步和操作装置前,应观察铲车周围有无人员和阻碍物料,同时鸣喇叭发出信号。
2、发动机起动时一次按下按扭的时间不得超过10秒钟,若一次不能起动需再次起动时,应间隔一分钟。作业过程中,换档必须一档挨一档的进行,前进、后退转换挡时,应停车进行。
3、做好"一日三检",防爆铲车经常保持完好状态,避免发动机无负荷高速运转。发生异响、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再进行作业,严禁带病运转。
4、防爆铲车开动时正前方、车子前后轮胎之间及架子中间不许站人,铲臂下面严禁站人,禁止无关人员和其他机械在此工作和通行,铲斗不许载人升降。在倒车或装载时必须有专人统一负责指挥。
5、装载时自卸式人员不要在铲斗下通过。
6、防爆铲车在进入或倒出工作面的行驶过程中要由跟班队长一人专人指挥,防止碰到巷帮及其它物体,严禁人员走动和逗留。
7、防爆铲车在满斗行驶时,铲斗不应提升过高,不得举臂行车,一般距地面0.5米左右为宜,上料时,在接近车辆时再举臂装车,以免造成颠覆。抓举或铲运时,应避免过多的偏重一侧,不容许提升到最高位置运输,如有障碍必须举升通过,应谨慎驾驶,并于通过后立即将大臂降低到离地面400mm左右运输位置。
8、向自矿车车厢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厢,同时严禁将铲斗抬的过高以致碰到巷道顶板。
9、严禁使用铲斗代替吊车吊装重物。在防爆铲车开动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除驾驶室以外任何人任何地方不得乘坐或站立人员。
10、作业后或待工时,将防爆铲车放至安全地带,大臂落地,确保车体放置平稳。
11、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并将手刹拉到制动位置。
12、当防爆铲车遇到阻力增大,轮胎打滑和发动机转速降低等现象时,应停止铲装,切不可强行操作。
13、防爆铲车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14、防爆铲车铲臂升起后在进行润滑和调整时,必须装好安全销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铲臂下落伤人。
15、防爆铲车在工作中,应注意随时清除夹在轮胎间的石渣。
16、防爆铲车使用完毕后,防爆铲车司机必须将防爆铲车驶离工作现场,并停放在平坦的安全地带,放下铲斗,并用方木垫上,清除斗内泥土及砂石,升井后按日常例行保养项目对机械进行保养和维护。
17、打开热的柴油机水箱盖和液压油箱盖时,应带手套或用布块,缓慢旋松,防止热水、热油喷出伤人。
18、车辆使用燃油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井下巷道内任何地点不得存放燃油。
(2)防爆铲车需添加燃油时,在地面按照需用量将油料装入盖严的铁桶或塑料桶内下放。每次下放油料前应先检查容器盖子是否拧紧、容器有无漏油,确保油料不致泄露后方可装车下放。
(3)加油必须选择在周围无电气设备且通风良好的地段;加油时应谨慎操作,不得将油料泼洒在巷道内。
(4)剩余油料、盛装油料的容器、沾有燃油的棉纱、棉布等物必须运送到地面;严禁将油料泼洒在巷道内。
(七)车辆故障检修规定
1、车辆入井必须在井口检查站接受检查,经检查合格并填写入井信息后,方可入井。车辆入井前,驾驶员应积极配合安检人员对证件、人员、载物和车辆无好状况进行全面检查。
2、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出现故障不能行驶的,应立即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驾驶员必须在故障车辆前后20m外,设置明显的危险警标。
3、车辆检修应尽量在避开行人和车辆行驶路线的安全地点或调车硐室内进行。检修前,必须将车辆固定牢靠。
4、车辆检修毕后,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
(八)防爆铲车安全检查和保养管理
1、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
①车辆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由驾驶员及包机人负责。
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车辆运行和检查保养制度,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在行车或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时必须停止行驶,并及时汇报。
③驾驶员在出车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装载物料、随车工具、附件等,并确认油量、水量满足使用。
④认真检查制动系统、各操纵机构是否灵活可靠;检查轮胎、前灯、尾灯、喇叭、后视镜及各种仪表是否完好。
⑤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必须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当班车辆的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接班人员确认无识后,双方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⑥必须设置专人,对防爆铲车的规范操作、安全运行、使用完好、整洁卫生等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车辆定期安全检查管理
①每年一季度对各类防爆铲车进行一次年检,年检方法及内容依据国家车辆检验办法和相关内容及煤矿机电设备防爆管理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车辆发放检验合格证,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必须停用并由使用单位负责修复后,认为达到检验标准后安监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②矿职能部门必须定期组织专人对所有运行车辆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统一处理,每次车辆安全检查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存档备查。
③根据车辆修理、保养周期,按时对车辆进行修理和保养。凡修理后的车辆,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认真做好详细记录,存档留查。
④经鉴定报废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九)其它
1、非载人铲车不得擅自载人运行;
2、不得在车辆行驶中扒车、跳车;
3、方向失灵、制动失灵、车灯不亮时,不得强行运行;
4、下坡行驶时,不得空档滑行;
5、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6、车辆不得在禁止运行的巷道内行驶;
7、防爆铲车不得运送火工品;
8、驾驶室内不得违章搭乘人员;
9、上下山巷道不得拖挂其它车辆运行;
10、服从安全管理人员检查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