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和农业机械化的健康发展,关系到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这几年,我市农业机械取得了长足发展,农机具呈现出保有量不断增加、种类越来越丰富、科技含量越来越高的特点,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也随之增多,对农机管理和技术手段提出更高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确立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管理的执法主体地位,但农机部门行政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的不足的问题,给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何破解日显突出的难题,探索农机安全监理科学发展新思路,促进农机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成了当前农机主管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按照局党委及局学习实践领导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要求,我们立即采取行动,先后到市农机监理站,张店、桓台、高青等区县,对农机安全监理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走访了3个区县的监理站和10余个乡镇的农机站,与20余个农机手(户)进行了座谈,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工作交流,听取了情况汇报及问题反映,查看了有关文件资料、审验记录,了解农机安全监理的情况,并对调研情况认真进行了梳理和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现状
(一)安全监理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
近几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机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科学管理上花力气,在安全源头上下功夫,在基层建设上投力量,在治本措施上出新招,努力构建安全管理,执法、监控、宣传三大防线,深入分析农机安全生产特点,仔细研究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一是加强了领导,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三是认真搞好宣传教育,提高农机驾驶人员及广大群众安全生产的意识;四是不断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集中整治;五是强化登记管理,规范牌证核发;六是提高服务,组织开展“文明监理、优质服务”活动,七是抓好源头管理,大力开展“平安农机”活动;八是搞好日常检查,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08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章载人366台次、超员超载350台次、无牌行驶640台次、无证驾驶356人次、酒后驾驶72人次,排查乡镇300个、排查村2120个。消除了重大农机事故隐患,维护了农机作业正常秩序,为保证实现全市农机安全生产无事故起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全市农机拥有及登记、年审情况
随着中央农村经济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保有量稳步增长,作业领域不断拓宽,新的农机手队伍不断扩大,高科技的现代农机装备也逐渐推广应用。截止2008年10月底,全市拥有农机总动力达315.98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2.83余万台,自走式联合收获机保有量为0.23万台。登记挂牌的动力机械为10637台,挂牌率为35%;机具年检数6479台,检验率为80%;共办理驾驶证8662个,证机比达29%。
(三)安全监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几年来,我市农机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以“平安农机”建设为重点,开展了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农机监理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先后制定了《农机监理业务工作流程》、《农机监理人员行为规范》、《农机事故倒查规定》、《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10多种有关牌证核发管理、安全技术检查、执法监督检查、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等规定,明确了监理业务工作岗位设置及责任要求,从制度上保障和规范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开展。
(四)农机监理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目前,市、区县两级共有农机监理机构10个,农机监理员77人,其中市级监理员14人;乡镇一级专设农机管理站的有62个,农业综合管理服务机构32个,共有农机管理人员230人左右,这些人只有一小部分直接从事农机监理;在村一级,成立专门的农机管理服务组织(队、站)共324个,人员有534名,仅有一名管理员的村近1500个,这些人大都身兼数职,专职从事农机监理的人员少之又少。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不顺
农机安全监理体制不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监理机构不健全,监理人力不足。县乡(镇)农机监理机构直接担负着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使命,但在近几年的改革中,县级农机监理力量减少,乡镇农机站撤并,使农机监理力量日渐薄弱。有的区县多年来没有乡镇农机管理机构,所有监理工作都是区县站直接面对机手,全市只设一人兼管农机的乡镇农机管理站不在少数,基层农机监理力量的不足,乡、村、社三级管理“缺腿”,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名存实亡,农机安全工作基本处于失控状态,直接影响着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农机监理行政职能弱化。2001年在机构改革中,市农机局不再列政府行政序列,改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农机管理的行政职能被弱化;市农机监理站作为农机安全专设机构,其行政监理职能也随之弱化,给监理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三是专项资金不足,农机监理技术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农机监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交通执法车辆、检验检测装备以及通讯、办公自动化设备。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机执法缺少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上,检验人员还只能用“眼看、耳听、手摸、锤子敲”的传统做法工作;事故勘察设备和牌证档案管理等设备还非常落后。所有这些,都制约着农机执法的规范化建设。
(二)农机安全监理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
农机监理的执法手段薄弱,执法依据不足,导致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持续下降,而且一年弱于一年,违章者不但得到相应的处罚,反面得到了经济实惠(不交任何费用),示范效应导致违章者日渐增多,守法者日渐减少。
通过调研,普遍反映存在三个方面问题:首先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理法律法规存在缺失和不足,《道路交通法》只规定了拖拉机该谁管,却没有规定如何管,怎样管的实施细则。二是拖拉机管理与道路管理脱节。《道路交通法》只赋予了农机部门对拖拉机实施牌证管理的职责,而没有明确农机部门的行政监督权,路查权、扣车权、处罚权,规定不到位,造成了车辆管理与道路管理的脱节。监督手段严重缺失,给农机监理工作造成了困境,基层农机监理人员普遍感到无所适从,不进行执法安全检查是不作为,进行检查了又可能是乱执法,农机执法正处在进退两难的十字路口。其次农机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上的相互配合还缺乏一个有效的合作机制。由于相关配套法规没有出台,农机部门没有上路检查权(指乡村道路外),没有公安交警的配合,农机监理只能望路兴叹,而由于警力不足等原因,目前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管理,面临公安无力、农机无权的管理“真空”状态,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蔓延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助长了无牌脱检行为的发生。
(三)机费负担较重,挂牌、持证率不高
农村各种税费的减免和各项惠农政策都在不断实施,但农机监理收费却没有相应的补贴,机手对年检收费认同程度底,农机手感到经济负担沉重,削弱了机手对挂牌、年检的积极性。由于拖拉机作业有很强的季节性和时间性,每年上路行驾、作业的时间短,收入低,并且以自用为主。另外,拖拉机作业收入不齐,其收入与所在地区经济状况及机手的经营能力有很大关系,在经济发达地区一般机手在万元左右,欠发达地区年收入只有二、三千元,燃油费支出过多,而农机、交通、税务、工商、保险等相关部门向机手收取的各项费用偏高,养路费400元/年,年度检费25元,拖拉机交强险110元,有的还有这样的情况:农用小型拖拉机公路养路费,国家规定按4个月交纳(共计400元左右),但有的区县交管部门都按全年12个月征收,因此机手为逃避交费,减轻经济负担不愿登记、挂牌、考证,也不愿参加年度检审验,“黑车非驾”现象越来越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越来越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