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煤电钻的安全使用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28日

1、作用和组成
        煤电钻是直接用电能为动力,连续地旋转切削破碎煤体的钻眼机械。它主要由电动机、减速器、钎套筒、散热风扇,以及外壳、手柄、开关等组成。工作时的轴推力,全靠人工用手和胸部推顶产生。
        2、安全使用要求
        ①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时,严禁打眼。
        ②每班使用前,仔细检查煤电钻的综和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严禁拆掉插件板,甩掉其综和保护装置。
        ③电钻电缆长度符合实际需要,不得随意接长,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④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⑤扶钻人员,必须避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⑥打眼时不得猛推和肩扛;突然停电、停风、停水时必须停止打眼,撤出作业地点。
        ⑦打眼过程中,打眼工要来回窜动钻杆、排粉、防止断钎、伤人和卡钻事故。
        ⑧开眼时,手扶钎杆处要配钎子套,严禁戴手套,要围好毛巾,系好衣扣和袖口,防止被缠绕。
        ⑨电钻要匀速推进,不要用力过猛,禁止过负荷运转,以免烧坏电机,连续使用30分钟后,应暂停钻进,进行降温,使电机温升不超过50℃。发现电钻有异响,应立即停止钻进,找电工检查修理。禁止带电或正在操作时检查电缆和电钻。
        ⑩打眼时发现有出水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体松散等情况,应停止工作(不要拔出钻杆),向上级汇报。钻眼结束后,先切断电源,再将电缆和供水胶管盘好,并与电钻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用电缆拖电钻和将电缆在尖锐物体上磨擦、缠绕。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