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主井绞车电控改造,主井提升信号上井口信号箱(壁挂式)、下井口信号箱(壁挂式) 、下井口防爆控制箱、2台语言告警装置(吊挂式)固定需要电钻打眼,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 施工项目:电钻打眼
二、 施工地点:主斜井井口、井底
三、 施工单位:机电队
四、 施工时间:2009-5-8
五、 施工组织:
1、由机电队长刘明银同志负责全面指挥,统一安排。
2、施工前由纪荣豪组织所有参加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本措施。
参加人员:
施工负责人:
瓦检员:
安检员:
六、 施工前准备工作:
1、 施工前准备2~4个灭火器。
2、 施工前准备好1~2个防爆接线盒.
3、 施工前准备好重心锤和皮尺等工具。
4、 施工前准备好变压器改装开关1个。
七、 安全技术措施:
1、 变压器改装开关接线时,必须按下列步骤进行:
① 馈电开关必须停电闭锁
② 检查瓦斯浓度,不可超过0.5%
③ 验电、放电
④ 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字样警示牌只有执行此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 变压器改装开关和电钻连接时,必须使用防爆接线盒,严禁使用插座。
3、 打眼时,施工地点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打眼前应有瓦检员对瓦斯进行检测,确认瓦斯浓度不超过0.5%,方可施工。
4、 打眼时必须握紧电钻的绝缘部分,防止漏电伤人。
5、 使用重心锤和皮尺等工具,确保钻眼在同一高度和在同一水平线上。
6、 电缆(通信、信号电缆)盘圈或盘“8”字形的,不得送电。
7、 施工时必须有一名队长现场跟班监督,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不发生意外。
8、 参加人员必须听从队长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学习本措施并签字备查.
9、 未尽事宜,请按规程规定进行施工。
机运部
200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