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七、绞车检修措施
1. 检查各部位螺栓、销子、螺母、垫圈等是否松动、脱落。
2. 检查闸带有无裂纹,磨损是否超限(不大于3mm)。
3. 检查闸把、销轴、拉杆螺栓、叉头是否损伤或生锈变型,背紧螺母是否松动,有无别销。
4. 检查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是否灵活,施闸后,闸把应略有上翘。
5. 检查固定绞车的顶柱和戗柱是否接顶和牢固,基础螺栓或锚杆是否松动,底座有无裂纹。
6. 检查轴承、电机、闸带是否温度过高,轴承是否漏油。
7. 定期检查绞车操作空间是否满足要求。
8. 检查巷道帮顶是否挤压绞车。
9. 检查绞车前后5m范围内,是否有障碍物,环境卫生是否清洁。
10. 检查绳挡是否灵活、完好、可靠,滑轮是否灵活。
11. 检查绞车回头滑轮是否牢固在基础上,联接装置是否牢固,滑轮拉力不小于5t。
12. 检查绞车前后挡绳板是否齐全、完整。
13. 检查斜巷轨道、道叉、防跑车装置是否完好,地滚转动是否灵活。
14. 用绞车钢丝绳带动绞车移动前,开关移动至指定位置:开关打到零位并闭锁,严禁带点移动开关。移动绞车:绞车移动指定位置前2米处必须打2根以上单体支柱,底部必须用大底座;启动绞车开关将钢丝绳人工牵至单体支柱处围绕单体支柱180°回到绞车处,固定绳头,再打反车回收钢丝绳移动绞车至指定位置处。
15. 检查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技术参数牌板是否齐全。
八、电气设备检修措施:
1. 电工必须持合格证上岗作业,配带试电笔。
井下电工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关于井下停送电管理的规定》。
2. 电工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标准》及电气防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3. 电工必须熟知维修范围内的供电系统、设备分布、设备性能及设备与电缆的运行状态。
4. 电工必须清楚矿井及采掘巷道布置、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瓦斯浓度、熟悉出现事故时的停电顺序和人员撤离路线。
5. 电气设备、电缆杜绝出现失爆和保护失灵现象。各开关的整定值严格按机运科下发的整定通知单进行整定,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需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并记录备查。
6.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0.5%时,方可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试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7. 检修高压电器设备时,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挂三相接地线”的安全措施,停、送电要专人指挥,专人操作。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他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
8. 检修低压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停电、送电作业制度,切断前一级馈电开关的电源,实行机械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坚持“谁停电,谁挂牌;谁挂牌,谁摘牌;谁摘牌,谁送电”的原则。
9. 有两组以上人员在同一供电线路上工作时,必须指定专人分别在停电的开关上挂停电牌,施工较长的单位必须留专人看守。检修结束后,由最后摘牌者送电。
10. 在检修有电气联锁的开关时,必须切断被联锁开关的隔离开关,实行机械闭锁,悬挂停电作业牌。
11. 井下供电线路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采用强行送电的方法查找故障。
12. 操作1140V电气设备时,必须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监护人必须保持电气设备大于0.7m的安全距离。
13.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采取下列措施:既停电、放电、验电、装设地线、悬挂标识牌。
14. 将检修设备停电时,必须把各方面电源完全断开,若在只经断开的电源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前段负荷开关,使各方面必须有一个明显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两侧断开,防止向停电检修设备反送电。
15. 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合适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
16. 当验电设备却已无电压时,立即将检修设备接地,并三相短路。
17. 在一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均应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标识牌。
18. 测量前后.都必须将被测设备对地充分放电。
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在瓦斯浓度小于1%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否则严禁打开设备检修。
20. 移动或拖动电缆时,电缆前级开关停电闭锁,挂牌并派专人值守。以防电缆在拖动或移动时划破或电缆连接部分拉开伤人。
九、工作面煤壁侧作业安全措施
1. 班长对人员进入地段的支架顶帮等情况要进行全面检查。
2. 派专人闭锁工作面运输机,并执行“谁闭锁,谁解锁”的原则。在采煤机前后各15m范围内作业时,必须切断采煤机电源,打开隔离开关和离合器。
3. 人员进入地段的支架必须推出伸缩梁并打开护帮板。片帮时要拉超前架,拉完超前架后支架仍不能有效控制顶帮的,必须进行临时支护。
4. 进入煤壁侧作业的人员要时刻注意作业区周围顶帮及支架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撤到安全地点,经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
十、劳动组织:
1. 所有检修人员检必须认真学习本规程并签字,日常检修必须严格执行本措施。
2. 所有检修人员应熟练掌握 《煤矿机电维修工技术操作规程》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
3. 检修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对检修过程实施安全监护,检修前要向检修人员明确检修范围,对检修人员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 施工过程中,如果有人提出施工地点存在安全隐患,检修工作必须停止,待场设总负责人、安全监督人员、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工作人员商议处理方案,排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继续检修工作。
5. 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应向工作人员交代设备状况以及工作目标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应当措施。
6. 施工前必须由负责人认真检查所用工具,确保安全可靠,所有施工人员佩戴齐全劳动保护用品。
7. 在同地点施工时,严禁交叉作业,必须按照施工顺序施工。
8. 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度,施工应至少由两人协同工作,相互监护。
十一、其他安全技术措施
1. 人工拖运物料必须口令一致,人员一齐用力,速度均匀;下山拖运,必须采区预留措施,控制好速度,防止伤人。
2. 起吊物体时,必须有专人安全监护,统一指挥,严格执行吊拉起重措施。
3. 起吊设备时,禁止任何人随同设备同升降,禁止任何人在受力索具和重物滑落所能波及的地方通过和逗留,不得将头和手脚伸到可能被压挤的位置,且操作者用力要均匀,不得死拉硬拽 。
4. 起吊重物,必须使用超过起吊物体重量的起吊设备,严禁超载起吊。
5. 起吊过程中,中间不得停止作业离开现场。
6. 在起吊、下放重物时,所有人员应远距离或站在重物非运行趋势范围内操作,严禁站在被起吊的重物上作业,站在非运行趋势范围内操作人员距被吊物体距离不得小于1m,所有人员不得站在起吊物体两侧与墙壁之间。
7. 斜拉物件时,必须将物件采取好预留,防止物件坠落。
8. 登高作业,使用梯子前,必须首先检查梯子的牢固性,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注意脚下及周围条件,发现问题立即处理;1.8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严格执行“高挂低用”制度。
9. 每项检修完成恢复送电前,检修负责人必须清理现场,清点人员和工具材料,确认无误,方可按次序恢复送电。
10. 检修结束后,认真清理检修现场。检查清点工具及剩余材料、备品配件,特别是运转部位不得有异物。
11. 检修完成试运行正常后,清理现场卫生,经负责人同意后所有检修人员方可撤离工作现场。
12. 刮板输送机运行期间,严禁靠近皮带输送机运转部位,严禁清理各转动部位卫生。
13. 检修时严禁不经过桥跨越皮带输送机。
14. 施工地点进行其他施工过程中,要时刻注意刮板输送机的运行,刮板输送机运行过程中严禁靠近刮板输送机运转部位和刮板输送机机体上方。
15. 施工地点如有人员施工,需开动刮板输送机时,开动刮板输送机应提前通知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16. 可能危及过路人员安全的施工,必须在施工地点两侧摆放“前方施工,注意安全”字样的警示牌。
17. 施工时应随身携带施工所需的劳保用品。
18. 同一区域内,多人多工种同时作业时,必须指定施工负责人,统一指挥。
19. 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十二、质量要求:
1. 各零部件齐全完整、螺栓紧固裸露长度符合要求。
2. 各类螺丝紧固结实。
3. 严格执行机电部分要求。
4. 检修质量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要求。
十三、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操作规程》、《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以及《21209作业规程》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