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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解铝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及防范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1月26日

  电解铝生产是靠矿山煤、电、铝产业链发展起来的,它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与井下的顶板、瓦斯等五大隐患有所不同。那么,在电解铝生产中到底存在哪些隐患,怎样去防范呢?这得从电解铝的工艺说起:

  电解铝是用直流电使电解槽的两极产生热量熔融冰晶石和氧化铝,保持一定的电解温度来实现电化学反映,反应生成二氧化碳和铝。二氧化碳、氟化氢气体及部分氧化铝粉尘成为电解烟气经烟管送净化处理,铝液经真空包吸出运到浇铸车间,倒入混合炉后浇铸成铝锭。这一工艺流程,我们新一代铝业人苦苦经营了十年,十年的探索路让我们对隐患有一种特殊的认识。在这条不断探索、不断求知、不断学习、不断成长的征途上也伴随着一起起事故的发生。

  关于“11·6”铝水烫伤人员的事故经过分析:那是在2003年11月6日下午4:05时,浇铸车间发生的一起启拉母线的结晶器内铝水爆炸事故,造成陈某等5人被铝水烫伤,通过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原因分析认为:一是二次冷却水管被人踩动发生扭曲而改变了喷水方向,水流向结晶器引起铝水爆炸;二是受伤人员轮岗时违反规章制度未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而造成烫伤。事后为了不再有类似的事故发生,采取了以下防范措施:1.重新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并要求工作人员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2.加强工作现场管理,为工作人员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对以上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此类事故属烫伤事故,事故源于高温的铝液。这就是在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隐患之一。让我们来看看这是怎么一回事:在电解铝生产过程中,电解的温度应保持在945℃—965℃,也就是说液态铝水的温度只有控制在此范围内才能完成理论上的电化学反应,生成铝。可见,这样高的温度相对人体所能承受的常温之比悬殊甚大,要是以人体所能承受的温度40℃来计算,铝液的温度相当于人体温度的21—24倍还要多,在电解铝生产过程中,虽然人们采用在电解质熔液表面加盖了保温料,尽可能减少热扩散和热辐射,从而避免高温直接对人体的伤害,同时用以提高电流效应,但是在出铝、换阳极、测两水平、打渣、捞块等工作时,必须与高温的铝液接触,这就难免再次发生类似的烫伤事故。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应作好以下的防范措施:1.认真学习《安全规程》,让员工把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安全意识提升到一定高度;2.进入车间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禁止脚踩在炉面壳上;4.不准将冷湿工具及料加入电解槽内;5.严禁使用冷包,第一只盛铝液前,包要先预热,吸铝管在插入电解槽前,必须在火眼上预热到100℃以上;6.在做打炭渣、扒沉淀、捞大块、测两水平等工作时,不得正面对着打开的高温口,以免高温液体溅出烫伤。

  关于“9·26”电解二车间20/5T行车5T吊钩动滑轮损坏事故分析:在2007年9月26日上午10:00时,机电车间陈某、马某二人到电解车间二车间更换20﹟槽北头的下料汽缸,由于阳极人员公休,只有一个行车司机(当时在出铝)。检修工马某未与电解车间取得联系,擅自开动20/5T行车到20﹟槽更换下料汽缸,在返回时由于5T吊钩未升到阳极高度,导致吊钩撞在上行车的平台栏杆上,造成一个动滑轮损坏的后果。此事故原因分析如下:机电检修工在检修下料汽缸时,私自开动非本岗位设备,严重违章而造成此次事故。为防止今后再出现类似的事故,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要求设备操作人员,检修人员要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技术规程》,严格遵守规程规定,按章操作;2.各车间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的管理,严格禁止违章行为的发生。

  从以上事例来分析,属于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很多,也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探其实质,只因操作者抢时间、抢进度、抢产量,而忽视了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最终酿成事故。对于电解铝生产中高空作业存在的隐患应采取以下措施:1.行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行车在工作时,禁止对行车进行检查润滑或修理;3.行车在吊运工作中,重物离移动路线上的最高设备的距离至少在0.5米以上;4.严格禁止使吊运重物从人头上越过;5.开车前必须先打警示铃;6.严禁固体物体下落砸伤人;7.在没有扶手踩踏等牢固处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帽。

  除以上两种隐患外,还有电、粉尘、磁场等,其中电的隐患最大。在电解铝生产中,采用的是高电流低电压的生产方式,电最怕的是使导体形成短路,若是铁制的工具(铁铲,铁钎等)在电解槽的某一局部形成短路,它将会在短路的几秒内化为铁水,要是人接触了这些短路的导体,后果是相当严重的,由此,在电解铝生产过程中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1.禁止操作人员在地沟盖板上和炉中从相邻及相并两槽传递工具;2.禁止用手或铁制工具等导体接触厂房金属管道和天车机组挂钩上部滑轮等物;3.不能将两排电解槽或相邻两个电解人为短路;4.阳极效应发生,除灭效应工作外,其他换极、出铝等工作必须立即停止;5.出铝时,不准使抬包与阳极和盖板短路,不准吸铝管接触阳极。

  总而言之,不论是什么样的隐患,它是可以认知的,并不那么可怕,而认知隐患的存在而不去防范它,让它造成事故,给人带来伤害,给经济带来损失,这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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