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指导锅炉系统的操作和常见故障处理
2. 范围:002车间锅炉岗
3.操作规程
3.1 升火前的准备
3.1.1 升火前,锅炉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3.1.1.1.在关闭锅炉人孔、手孔、灰门之前,检查锅炉烟道和炉膛内有无人员或杂物;
3.1.1.2.检查安全阀和各种管道上有无盲板,避免锅炉与给水管,蒸气管和排污管有隔开现象;
3.1.1.3.检查各安全装置和汽,水阀门是否灵活好用,水位是否已加到规定要求(一般为中水位偏下,在最低安全水位线以上),炉门,炉条及其它工具是否完好。备用给水装置是否完好。
3.1.2 升火前,炉膛和烟道必须通风10~15分钟,若发现抽力小,应重新检查烟道闸板是否全开,烟囱抽风门是否关闭严密。
3.1.3 升火前,各阀门的位置应符合规定,水处理应符合规定指标。未经水质处理,不得投入运行与操作。
3.2 升火和投入运行
3.21 升火时,必须关闭汽门和关闭烟道闸板50%,打开安全阀或排空阀,在微火,小风的条件下进行升火。
3.2.2 冷炉启动必须经过烘炉(时间一般3~5天),升火后的整个升压或降压过程应是缓慢进行的,其中几种炉型所需、时间规定如下:
3.2.2.1.压力小于、等于1.3兆帕的水管锅炉不得少于6小时;
3.2.2.2.热水锅炉每小时升温不超过30℃。
3.2.3 当排空阀开始冒气时,须将其关闭,然后开始加大风力,增强炉内火力,并注意压力表指针和水位表内的水位,最后再按次序检查所有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
3.2.4 锅炉水位表应在炉内压力为49~98千帕(0.05~0.1兆帕)表压力时,以及在锅炉与总管连通之前冲洗。工作人员应戴好防护手套侧对水位计进行冲洗工作,动作不要过猛。
3.2.5 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前,必须把蒸气管道烘暖和排净凝结水,然后将蒸气阀门慢慢打开。当锅炉与总气管连通时,炉内压力应与总气管压力相等。如蒸气管道发生撞击或水击现象时,必须立即把锅炉与总气管隔断,减弱炉内火力,排出蒸气管道凝结水。
3.2.6 蒸气管道汽门从关闭状态至全部开启暖管时间规定如下:
3.2.6.1.φ6英寸阀门不得小于10分钟;
3.2.6.2.φ5英寸阀门不得小于8分钟;
3.2.6.3.φ4英寸阀门不得小于6分钟;
3.2.6.4.φ3英寸阀门不得小于5分钟;
3.2.6.5.φ2英寸阀门不得小于4分钟。
3.27 在锅炉与蒸气管连通之后,必须再检查一次附件的动作是否良好,炉内水位是否正常。
3.3 运行
3.3.1条 锅炉在正常运行中,应连续供水,保持中水位(60%~70%左右),不准在极限低水位和高水位时运行。每天应试用备用给水系统一次;
3.3.2 当运行中水位表看不清水位,需要判断时,首先应压火停炉,慎重处理,严禁盲目排污,对于卧式快装锅炉(内燃、外燃),不应采取叫水法,当水位表看不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3.3.3 锅炉发生严重缺水时,严禁向锅筒内进水,并应紧急停炉,及时报告领导。
3.3.4 缺水时常见现象如下:
3.3.4.1.看不见水位且玻璃板(管)呈白色;
3.3.4.2.水位无波动,有假水位;
3.3.4.3.水位警报器发生低水位警报信号;
3.3.4.4.装有过热器锅炉的过热蒸气温度急剧上升;
3.3.4.5.蒸气流量大于给水流量;
3.3.4.6.有时可嗅到焦味,外表见到漆变色。
3.3.5 每班应冲洗水位表,且不少于两次。密切注意两只水位表所示水位是否一致,如发现一只表失灵时,要立即修复,两只同时坏时,应停炉检修。如发现水位表有浮油现象,在加大锅炉连续排污后,现象还没消除,也应停炉检修。装有水位警报器或连锁装置的锅炉,每班在冲洗水位表时,应作校验一次,并做记录,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修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