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常检查和使用前的检查
1、 基础。对于固定式塔机,应检查其砼基础是否有不均匀不沉降。
2、 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任命表1的规定。
塔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输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
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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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k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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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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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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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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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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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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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垂直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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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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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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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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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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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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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水平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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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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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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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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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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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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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4、 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5、 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6、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个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7、 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8、 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9、 塔身。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二、 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1、 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等是否正常。
2、 作业前,应将轨钳提起,清除轨道上障碍物,拧好夹板螺丝。
3、 作业时,应将驾驶室窗子打开,注意指挥信号。
4、 多机作业,应注意保持各机操作距离。各机吊钩上所悬挂生物的距离不得小于3米。
5、 塔机司机与要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同时,司机对任何人发生的紧急停止信号,均应服从。
6、 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7、 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吊钩直接挂吊物、用塔机运送人员。
8、 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9、 当风速超过6级时应停止使用。
10、 施工现场装有2台以上塔式起重机时,2台塔机距离应保证低位的起重机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身之间至少不2米;高位起重机最低部件与低位起重机最高部件之间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米。
11、 在顶升时,应把起重小车和平衡重移近塔帽,并将旋转部分刹制,严禁塔帽旋转。
12、 作业完毕 ,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至零位,切断总电源。
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航空港东北建设局辽宁分公司浑南项目部
200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