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类型
(1)翻倒: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载有重物时使用前铲,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2)超载: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
(3)火灾或爆炸: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
(4)碰撞: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
(5)载物失落: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现象。
(6)机械伤害:卷进机械的危险部件或者操纵装置之中。
2.产生原因
(1)人的因素
1)驾驶员
①驾驶员的信息处理能力。
②驾驶员的疲劳驾驶。
③驾驶员的心理特征。
④驾驶员制动反应速度。
⑤驾驶员行为因素。
2)行人
①行人横穿道路时,自己与驶近的汽车间的距离小。
②行人结伴而行时,互相依赖对方,忽视交通安全而导致事故。
③行人、非机动车使用者不能顾全大局。
④行人、非机动车使用者不遵守交通规则。
⑤部分行人以“自我为中心”,行人对汽车性能不甚了解,错误地认为汽车是
由人掌握的,所以汽车不敢撞人,也不会撞人。
(2)车的因素
1)车辆的主动安全性
①动力性。
②操纵稳定性。
③制动性。
④轮胎。
⑤空气动力稳定性。
2)车辆的被动安全性。
(3)路的因素。
(4)货物因素
①所运输的货物为危险货物,如果货物装载不当,或包裹破坏,或安全保护装
置破坏等,可能会造成火灾爆炸、中毒事故。
②车辆超载、货物尺寸(高度、宽度、长度)超限,有可能造成翻车事故。
3.事故应急措施
一旦发生事故,例如人员伤害,车辆对建筑物或设备的损坏,首先要组织抢救,
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启动本场(厂)内机动车辆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