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护人员必须是责任心强,路龄二年以上的正式职工,身体胜任者担任。
(2)防护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
(3)防护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接车记录。
(4)防护人员不得无故旷岗、离岗、如有事须提前4小时向有关领导请假。
(5)防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断了望列车,发现来车必须按有关规定接车,不得错接、漏接。
(6)防护人员严禁做与防护无关的工作,更不准饮酒、看小说、闲谈等。
(7)防护人员如发现列车,线路有异常变化时,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