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微山一线船闸改建B标段工程中的疏浚、运输等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第二章 施工船舶水上作业安全管理
第一条 工程准备阶段安全管理
1.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水域的现场进行踏勘,了解施工现场的通航密度、水文、气象、土质、障碍物等情况并详细记录。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根据水域环境、水文、气象等施工条件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3.开工前15天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审核申请书》并含以下有关资料:
(1)有关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文件;
(2)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
(3)安全及防污染等措施计划书;
(4)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5)施工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件;
(6)施工作业船舶的船舶证书和船员证书;
(7)法人资格证明文书或法人委托书;
(8)其它有关资料。
4.根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及时办理航行警告、航行通告等相关手续。
5.进行临时性及零星施工作业时,同样应办理申请并发布航行警告、航行通告。
6.必须向参与施工的船舶及辅助作业的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第二条 施工船舶作业安全管理
1.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船检部门核发的各类有效证书,船舶操作人员应具有岗位相适应的适任证书,并接受当地执法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2.疏浚施工作业的船舶须按有关规定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
3.施工船舶应按安全要求,设置必要的安全作业区或警戒区并设置符合有关规定的标志。
4.施工船舶在施工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要求。
5.施工船舶应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并在指定的频道上守听,主动与过往的船舶联系沟通,将本船的施工、航行动向告知他船,确保航行安全。
6.施工船舶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
7.项目经理部、施工船舶应根据施工作业区域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的变化,制定防汛、防火、防暑、防寒、防冻预案,制定雾天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报上级安全部门审核。
8.参与水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严禁酒后上岗作业。
9.项目经理部及施工船舶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记入安全活动记录簿。
第三章 挖泥船安全生产专项技术方案
第一条 绞吸挖泥船
1.工前准备 施工前,船长根据施工部门安排的施工计划、要求和现场情况。依据现场踏勘资料、有关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仔细分析研究工地的土质、水文、气象、船舶动态、排泥距,吹填高度对挖泥机具可能磨损的情况,各船员干部一起考虑施工机具的更换、改造、修理及备配件的安排计划。对控制施工安全、质量关键的定位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检定、必要时更新。补充油、淡水、食品、物料等。
2.施工 开封舱,恢复各加固部位,整理甲板面,清理缆绳。 活车 0--30分钟后,试钢桩起落、桥梁起落、横移锚缆扒杆等处于良好的安全工作状态。
3.开工展布 船长在驾驶台指挥拖轮或锚艇将挖泥船拖向施工区,并根据项目经理提供的坐标位置及GPS显示器提供的船舶轨迹,指挥拖轮或锚艇不断修正船位。按照船长分工,带班岗分别于船头、船尾指挥水手垫碰垫、靠碰球以防拖船与挖泥船碰撞, 并与船长保持密切的联系。挖泥船接近施工区域时,船长指挥拖船减速并调好方向,当船位〔绞刀头位置)至起点附近时,停止拖曳,调整好挖泥方向,(视 GPS航迹定位点指挥锚艇、拖轮帮助挖泥船钢桩定位在挖泥轴线上,船长通知拖船、锚艇减速,待速慢趋于安全下桩速度时,下桩)。船位基本调正,在起锚艇的配台下,利用左右吊锚杆将横移锚抛好。重新调整船位至规定的绞刀起始点,下放绞刀于水下。接水上管线接口,并调整水上管线、布设管子锚、抛锚漂。水上管线布好后,通知机舱合泵吹水,合泵后观察真空表、压力表的变化,开始挖泥施工。
4.开工注意事项 船长根据新工地的土质、水流、潮位、管线长度等情况,按照施工任务书下达的规格、方法,结合以往的经验,指挥操作员下放绞刀至泥面。船长视绞刀深度、管线、长度、土质、水流因素选用不同的绞刀模移速度,泵数,使挖掘能力、浓度达到最佳平稳效果为目的。经过试验性挖泥,参合各种因素选用最安全、最效率的绞刀供移速度,泥泵最经济、合理的转数。给各岗驾驶员下达指令及挖泥操作注意事项(工程需要时可建议改泵施工如水下加一舱内泵等)。操作岗人员应按照船长对施工的要求,谨慎操作,控制好前移尺度、下放深度、绞刀横移速度,密切注意观察真空表、压力表情况并保持一定的浓度。操作中发现压力表压力逐渐增大时 (堵管迹象),适时调整横移速度或提高绞刀下放深度,使压力恢复正常再下放绞刀继续挖泥。定位桩升降操作时,要注意桩下水深及土质情况。起桩时要注意主甲板限起落位置,起落钢桩时要注意钢桩运行的状态。浅水作业时,钢桩提升高度应以桩尖不碰泥面为安全。深水区施工,钢尖入土深度,应以在最高潮位时仍能在甲板以上保持一定有效高度为好。钢桩入土深度大于钢桩一个提升行程(液压缸提升)时,可采用分段提升将钢桩提到所需高度。视土质情况及挖深情况谨慎操作,防止漏桩出现安全事故。对于不同土质绞刀横移速度的快慢,是施工安全、质量、效率保证的关键之一。不同土质正刀、反刀挖泥效果截然不同,横移速度一定要控制好。有关水手注意了望,巡查水上浮筒、管线、管锚等情况,要保证施工的正常,必要时在施工间隙更换、修理。
5.吹泥前要通知泥塘当班人员,浮管两侧及出泥口不应有非生产人员停留,并设立“停留危险”等警示性标牌。
6.绞吸挖泥船作业人员及排泥口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7.在施工作业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停机后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8.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第二条 抓斗挖泥船作业
1. 作业前安全准备 仔细阅读抓斗船相关使用说明材料,熟悉所操作船舶的使用和保养状况;详细了解施工现场任务情况,检查抓斗船定位处土壤的坚实性和平稳性,严禁任何机械在作业区内停留;检查抓斗船液压系统、发动机、传动装置、制动装置、回转装置以及仪器、仪表,在经试运转并确认正常后才可以工作。
2、作业与行驶中安全操作 操作开始前应发出信号;作业时,要注意选择和创造合理的工作面,严禁掏洞、留梗挖掘;严禁将抓斗船布置在两个挖掘面内同时作业;严禁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作业时,禁止随便调节发动机、调速器以及液压系统、电器系统;禁止用抓斗击碎或用回转机械方式破碎坚固物体;禁止用抓斗杆顶起抓斗船;禁止用抓斗船动臂拖拉位于侧面重物;抓斗船应在泥驳停稳,并固定好带缆桩后再进行装泥。
3、作业后安全要求 抓斗船移位时,应有专人指挥,且与高压线距离不得少于5米。工作结束后,应将机身转正,将铲斗放到船舶平台上,并将所有操作杆置于空挡位置。各部位制动器制动,关好机械门窗后,驾驶员方可离开。
4.在抓斗挖泥船作业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5.施工中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向船长报告,处理故障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悬挂“禁止启动”等警示性标志牌,并设专人监护。
6.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第三条 泥驳船作业
1.作业前,当班人员应对主机、绞动链及闸阀等设备和控制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对驳船系带进行安全检查,认真做好交接班。
2.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施工技术方案,精心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3.泥驳运输过程中,应对航道有细致了解,在危险地方设置警示标志。到达抛泥区后,必须对抛泥区用测杆现场摸底,预先排除浅船的危险。
4.当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施工记录。
第四章 高处、舷外作业
第一条 凡在坠落高度2米及以上所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船舷外部工作为舷外作业。
第二条 遇风力6级以上强风时应停止高处作业,特殊情况急需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航行时不准舷外作业;舷外作业应挂慢车信号,要求过往船只慢速通过。
第三条 高处、舷外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救生衣、保险绳等相应的防护用品,现场要备救生圈。
第四条 高处、舷外作业应有专人指挥、监护,确保安全。
第五条 作业前应对滑车、座板、脚手板、绳索、直梯等作业器材,严格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六条 高处作业时,禁止一手携物,一手扶梯上下,使用的工具、拆装的零部件,应用吊桶、吊袋装妥后用绳索传送,严禁下掷上抛,作业现场下方一定范围内禁止人员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