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理 对 象 |
电机车司机 |
管理责任人 |
主管队长 |
监 管 部 门 |
安全生产办公室、机电办公室 |
监管人员 |
安检员、安检员、机电检查人员 |
工 作 任 务 |
电机车运输 |
编 号 |
DYYN -电机车司机-01 |
所 需 工 具 |
电机车操作手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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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护用品 |
工作服、安全帽、自救器、手套、防尘口罩、矿工靴、矿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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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标 准 |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 2.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 3.司机必须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检查; 4.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 5.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 6.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沙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7.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8.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取下手把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9.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确需停放时,必须有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10.严禁使用“逆电流”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11.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12.列车行驶的速度:运行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13.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音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油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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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 理 措 施 |
1.机运队定期对电机车司机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培训及现场操作考核; 2.段长、技术员、机电检查人员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进行操作,对机车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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